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本题表述正确。
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甲以乙为收款人开出一张票面金额为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纸质),作为预付款交付于乙,乙接受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丙。后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解除该合同。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在本题中,甲、乙之间解除买卖合同,并不影响持票人丙的票据权利。因此,出票人甲无权要求丙返还汇票,也无权请求付款银行停止向丙支付汇票金额。在银行向丙付款后,甲有权要求乙返还5万元的预付款。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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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行为的无因性
票据行为的无因性 | 票据基础关系的瑕疵并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 (1)票据原因关系瑕疵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 基础合同效力瑕疵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 (2)票据资金关系瑕疵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 承兑协议效力瑕疵不影响承兑行为的效力; (3)票据行为的内容与基础关系不一致,应当以票据记载的内容为准 |
2022年4月1日,甲公司以一台设备设定抵押,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4月10日,甲公司向丙公司借款,以该设备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4月20日,甲公司又向丁公司借款,将该设备质押给丁。丁占有设备期间不慎将设备损坏送到戊修理厂修理,因无力支付修理费,设备被戊修理厂留置。有关乙、丙、丁、戊对该设备所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下列顺序正确的是( )。
(1)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戊优先受偿;(2)同一财产既设定抵押权又设定质权的,拍卖、变卖财产所得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丙先登记,而丁后受领质物,丙优于丁,乙既无登记又不涉及交付,最后受偿)。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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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物上成立多个担保物权
基本规则:法定优先于意定;公示的优先于没有公示的;公示在先的优先于公示在后的:都没有公示的,按债权比例。
2024 年 1 月 10 日,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并承兑了一张汇票(纸质), 到期日为 2024年 4 月 10 日。乙公司财务人员张某因工作失误而丢失该张汇票。张某因担心受到处分,并未将该情况报告乙公司。2024 年 1 月 15 日,赵某捡到该汇票,伪造乙公司签章并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以偿还赵某欠丙公司的货款。 丙公司要求提供担保,赵某拟以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丁公司为保证人,经丁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并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字样,在签章时仅加盖丁公司财务专用章。2024 年 2 月 10 日,丙公司为支付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2024 年 4 月 11 日,戊公司向甲公司提示付款。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签章系伪造,以此为由拒绝付款。戊公司随后向丙公司追索,丙公司发现汇票上的金额被变造,变造前的金额为 80 000 元,变造后的金额 180 000 元,且无法辨别丙公司签章时间与汇票变造时间的先后,丙公司仅愿意按照 80 000 元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丁公司在该汇票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并加上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本题中,在签章时仅加盖丁公司财务专用章,而没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所以不符合法律规定。
甲公司以乙公司的签章系伪造为由拒绝付款,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本题中, 虽然乙公司签章被伪造,但不影响其他真实的签章,所以甲仍然要承担票据责任, 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付款。
丙公司仅愿意按照 80 000 元承担票据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无法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本题中,丙无法辨别其签章时间与汇票变造时间的先后,则视同在变造前签章,变造前的金额为 80 000 元,所以,丙公司以此金额承担票据责任。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投资者保护机构受一定数量以上的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证券民事赔偿诉讼。该数量为(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受50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并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但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该诉讼的除外。选项C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