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张某因其儿子小张出国留学,向朋友赵某借款30万元,赵某要求其提供担保,张某拟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是其个人财产,可以直接出质无须经王某、李某二人同意
  • B.张某以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必须经王某、李某二人同意
  • C.未经王某、李某二人同意,张某的出质行为无效
  • D.未经王某、李某二人同意,张某的出质行为给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合伙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选项B、C当选。

【知识链接】

普通合伙人合伙份额的转让与出质

转让

对内转让:通知其他合伙人

对外转让: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协议另有约定除外;其他合伙人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出质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出质有效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出质无效,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该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查看答案
本题来源:第三章 奇兵制胜练习题
去题库练习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乙、丙、丁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现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该合伙企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清算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清算人可以由甲、乙、丙、丁共同担任
  • B.指定甲和乙为清算人,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 C.若自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之日起30日内未确定清算人,任一合伙人均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 D.清算人应按照规定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权人如未接到通知书,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担任清算人。选项B不当选;若自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任一合伙人均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选项C不当选;债权人如未接到通知书,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选项D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组合题]

甲、乙、丙拟设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 “A企业”)。企业协议约定:甲为普通合伙人,以实物作价出资3万元;乙、丙为有限合伙人,各以5万元现金出资,丙自企业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纳出资;甲执行A企业事务,并由A企业每月支付报酬3000元;A企业定期接受审计,由甲和乙共同选定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A企业的盈利在丙未缴纳5万元出资前全部分配给甲和乙。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每月支付甲3000元的报酬。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要求2]
答案解析:不视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要求3]
答案解析: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A企业的利润全部分配给甲和乙。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说明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 B.新合伙人根据入伙协议的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 C.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D.新合伙人以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普通合伙企业中,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A、B、D不当选,选项C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的合伙人赵某由于个人原因对李某负有到期债务20 万元,其自有财产不足以清偿该债务。同时李某对甲企业负有到期债务 50 万元。下列关于李某债权实现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李某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
  • B.赵某可以其从甲企业分取的收益清偿对李某所负的债务
  • C.李某可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 D.李某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以清偿债务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

(1)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 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选项 A、C 不当选; (2)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选项 B、D 当选。

【知识链接】

普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合伙企业的债务

清偿顺序:

第一步: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

第二步:不足的,全体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内部追偿:合伙人承担责任后内部可以追偿(按损益分配规则)

合伙人的个人债务

(1)代位禁止: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2)抵销禁止:合伙人的个人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主体不同)

(3)清偿顺序:首先用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清偿;不足的,债权人可以选择:

①以合伙人从合伙企业中分配的收益清偿;

②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合伙份额:

A. 执行时,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

B.其他合伙人既不购买也不同意转让给他人的,给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 或削减其合伙份额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属于合伙企业法的基本原则的有(    )
  • A.守法原则
  • B.依法纳税原则
  • C.协商原则
  • D.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协商原则;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守法原则;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依法纳税原则。选项A、B、C、D均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