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 B.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 C.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同意转让
  • D.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普通合伙人自行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时,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必须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不能获得一致同意的,该普通合伙人不得转让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只能办理退伙结算。选项C当选。

【知识链接】

普通合伙企业份额的转让与出质

转让

对内转让:通知其他合伙人

对外转让: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协议另有约定除外;其他合伙人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出质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出质有效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出质无效,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该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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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三章 奇兵制胜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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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乙、丙、丁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现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该合伙企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清算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清算人可以由甲、乙、丙、丁共同担任
  • B.指定甲和乙为清算人,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 C.若自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之日起30日内未确定清算人,任一合伙人均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 D.清算人应按照规定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权人如未接到通知书,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担任清算人。选项B不当选;若自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任一合伙人均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选项C不当选;债权人如未接到通知书,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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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除名的法定情形的有( )。
  • A.合伙人被依法宣告死亡
  • B.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 C.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 D.合伙人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选项B当选;(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选项D当选;(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选项A、C属于当然退伙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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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判断题]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半数以上同意。(    )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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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判断题]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和1个有限合伙人。( )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和1个有限合伙人。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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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共同投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张某、王某为普通合伙人,分别出资20万元;李某、赵某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30万元;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A企业。2024A企业发生下列事实:
2月,张某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15万元的买卖合同。王某获知后,认为该买卖合同损害了A企业的利益,且张某的行为违反了A企业内部规定的张某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10万元合同的限制,遂要求各合伙人作出决议,撤销张某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
4月,王某征得张某的同意后,以自己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为自己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李某和赵某对上述事项均不知情。
8月,赵某退伙,并从A企业取得退伙结算财产12万元。
9月,A企业吸收孙某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孙某出资8万元。
10月,A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要求A企业偿还6月份所欠款项50万元。
11月,李某因所设个人独资企业发生严重亏损不能清偿D公司到期债务,D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李某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其债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李某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张某、王某、孙某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
经查:A企业内部约定,张某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10万元的合同,B公司与A企业签订买卖合同时,不知A企业该内部约定。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买卖合同有效。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合伙人张某超越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与B公司签订的合同仍然有效。

[要求2]
答案解析: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式。
[要求3]
答案解析:王某的质押行为无效。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行为无效。
[要求4]
答案解析:

①普通合伙人张某、王某、孙某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②退伙的有限合伙人赵某以其退伙时从A企业分回的12万元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③有限合伙人李某以其出资额30万元为限承担责任。

[要求5]
答案解析:张某、王某、孙某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不合法。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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