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判断题]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而非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本题表述错误。

知识链接:

奇兵制制胜2

查看答案
本题来源:第一章 奇兵制胜练习题
去题库练习
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2024 年变动知识点)甲市乙区公安局所辖派出所,以张某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为由,对张某处以 1 000 元罚款。张某不服,申请复议,下列机关中可以作为复议机关的有 (    )。
  • A.乙区公安局
  • B.乙区人民政府
  • C.甲市公安局
  • D.甲市人民政府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

(1)公安局所辖派出所是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根据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派出机构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由本级人民政府管辖;其中,对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也可以由其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管辖。

(2)本案派出所是乙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而乙区公安局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是乙区人民政府,乙区人民政府隶属于甲市,因此,可以作为复议机关的是甲市人民政府和乙区人民政府。

选项 B、D 当选。

知识链接:

奇兵制胜1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判断题](2024 年变动知识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 超过60日的除外。 (    )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本题表述正确。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单选题]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订有有效的仲裁条款,后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乙未声明有仲裁条款而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首次开庭后,甲提出应依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解决纠纷,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下列对该案的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
  • A.法院与仲裁机构协商解决该案管辖权事宜
  • B.法院继续审理该案
  • C.法院中止审理,待确定仲裁条款效力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 D.法院终止审理,由仲裁机构审理该案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 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选项 B 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 A.6 周岁的王某将自己的电话手表赠与赵某
  • B.张某以高于市场价 30% 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李某
  • C.宋某以泄露王某隐私为由,胁迫王某以超低价格将祖传古董卖给自己
  • D.甲公司代理人刘某与乙公司负责人串通,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张某以高于市场价 30% 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李某,如无其他因素影响,属于有效民事法律行为,选项 B 不当选;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选项 C 不当选。无效法律行为的种类包括以下几项: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选项 A);(2)当事人通谋虚假表示实施的;(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选项 D);(4)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单选题](2024 年变动知识点)下列行政争议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
  • A.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对本单位将其任免的决定不服

  • B.

     赵某对公安机关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不服

  • C.

    钱某认为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侵犯其权益

  • D.

    孙某不服行政机关对其与张某的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选项 A 不当选;(3)行政法规、规章或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选项 C 不当选;(4)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选择 D 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