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的儿子小王可能出国留学,也可能不出国留学,所以该约定的性质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选项A当选。
【知识链接】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总结
条件 | 期限 | |||
概念 | 条件可能成就(实现)可能不成就 | 期限一定会届至(到来) | ||
分类 | 附生效条件 | 附解除条件 | 附生效期限 | 附终止期限 |
条件成就:某种法律关系会建立起来 | 条件成就:某种 法律关系会解除 | 期限届至:某种法律关系会建立起来 | 期限届至:某种 法律关系会解除 |
选项A、C、D不当选:属于合同纠纷,只有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协议管辖,由当事人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选项B当选:收养协议纠纷属于人身关系纠纷,不能协议管辖。
选项A当选: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选项B不当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否则效力待定。
选项C不当选: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选项D当选: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选项A: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A当选。
选项B: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保险人住所地法院管辖,选项B不当选。
选项C: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C当选。
选项D:因航空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D不当选。
仲裁协议独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买卖合同解除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选项D当选。
【知识链接】
仲裁协议的效力
1.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2.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
1 | 约定的仲裁事项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
2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
3 | 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
4 |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