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恒公司和知了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7%。永恒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知了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为34万元,知了公司到期无力支付款项,永恒公司同意知了公司将其拥有的一台2009年年初购入的设备抵偿债务,知了公司设备的账面原值为200万元,已累计计提折旧80万元,不含税公允价值为160万元;永恒公司为该项应收账款计提20万元坏账准备。则知了公司债务重组利得、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分别为( )万元。
债务重组利得=234-160×(1+17%)=46.8(万元),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160-120=40(万元)。
知了公司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120
累计折旧80
贷:固定资产200
借:应付账款234
贷:固定资产清理160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7.2
营业外收入一一债务重组利得46.8
借:固定资产清理40
贷:资产处置损益40

永恒、大唐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均为13%。2017年6月16日,永恒公司应收大唐公司的货款为1 600万元(含增值税)。由于大唐公司资金周转严重困难,至2017年11月30日尚未支付货款。双方于2018年1月1日达成以下协议:
(1)大唐公司以现金偿还96.5万元;
(2)大唐公司以其普通股抵偿部分债务,用于抵债的普通股为234万股,股票市价为每股3.75元,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
(3)大唐公司以持有C公司的一项股权投资清偿。大唐公司将该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其中“成本”明细为2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明细为70万元(借方余额),已宣告但未领取的现金股利20万元。公允价值为300万元(包含已宣告但未领取的现金股利20万元)。
(4)免除债务126万元,剩余债务展期2年,展期内加收利息,利率为6%,同时附或有条件,如果大唐公司在展期期间内某年实现盈利,则该年的利率上升至10%,如果亏损该年仍维持6%的利率。假定大唐公司预计展期2年均很可能实现盈利。
假定2018年1月1日大唐公司以银行存款96.5万元支付给永恒公司,并办理了股权划转手续;永恒公司取得大唐公司股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永恒公司取得C公司股权后,将其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永恒公司应收大唐公司的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120万元。
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永恒公司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96.5
长期股权投资877.5
交易性金融资产一一成本280
应收股利20
应收账款一一债务重组200
坏账准备120
营业外支出一一债务重组损失6
贷:应收账款1600(5分)
大唐公司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1600
贷:银行存款96.5
股本234
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643.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一一成本200
一一公允价值变动70
应收股利20
盈余公积1[(300-270-20)×10%]
利润分配一一未分配利润9[(300-270-20)×90%]
应付账款一一债务重组200
预计负债16[200×(10%-6%)×2]
营业外收入一一债务重组利得110(1600-96.5-877.5-300-200-16)
借:其他综合收益70
贷:盈余公积7(70×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3(70×90%)(5分)

政府会计制度,总说明中明确规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

选项B,持有长期债券投资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应计入投资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