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知识点已在最新教材中删除)王某能否请求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简要说明理由。
(本题知识点已在最新教材中删除)王某不能请求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但该司法解释仅适用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本题为二手房买卖合同,不适用于该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本题知识点已在最新教材中删除)张某持有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20年1月首次发行的优先股。甲公司章程对优先股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未作特别规定。甲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张某有权行使优先股表决权的是( )。
2019年1月,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董事赵某未持有甲公司股份。公司监事孙某持有甲公司10万股股份。公司总经理李某持有甲公司5万股股份。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未作特别规定。
2019年5月,为了增加员工对公司的信心,赵某买入甲公司10万股股份。赵某认为,只有转让股份才需要向公司报告,买入股份不需要报告,故未向甲公司报告其买入股份的行为。
2019年8月,孙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2万股股份。
2019年12月,公司总经理李某辞职。因担心公司股价下跌,李某于2020年3月将其持有的甲公司5万股股份全部转让。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