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 B.合同无效,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也无效
  •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 D.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之前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1)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①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选项C当选;③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选项A当选;(2)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选项B不当选;(3)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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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0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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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董事会秘书可以代表董事长
  • B.董事会秘书可以代表董事会
  • C.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设置的服务席位
  • D.董事会秘书不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是掌管董事会文件并协助董事会成员处理日常事务的人员;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设置的服务席位,既不能代表董事会,也不能代表董事长,选项C当选,选择A、B不当选;(2)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是高级管理人员,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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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2019年7月1日,郑某、丁某、马某分别出资20000元设立了普通合伙企业。11月1日,郑某拟将自己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的50%按10000元转让。郑某通知丁某、马某后,丁某表示愿意以8000元买下,马某未表态。11月3日,郑某的好友齐某知道后,愿意以10000元购买该份额;马某得知后,随即表示愿以10000元购买该份额。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未作特别约定。下列关于郑某财产份额转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郑某应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齐某
  • B.郑某应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马某
  • C.郑某应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丁某
  • D.郑某的财产份额不可以转让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由于本题所涉普通合伙企业,其合伙协议中关于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未作特别约定,因此在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本题中,郑某与丁某:属于内部转让,只需通知马某,不需要马某同意,可惜丁某出价过低,郑某不愿转让;郑某与齐某:属于对外转让,由于马某出价相同且合伙协议没有特殊约定,马某享有优先购买权,齐某无法购买,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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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2019年10月,李某、王某共同投资设立了甲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李某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万元;王某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5万元。2020年6月,张某、孟某加入甲企业,其中张某为普通合伙人,孟某为有限合伙人,二人各认缴出资30万元。同年12月,甲企业无力清偿欠乙银行的60万元债务。下列关于该债务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李某以出资额10万元为限对该债务承担责任
  • B.乙银行可以要求孟某承担全部60万元债务
  • C.乙银行可以要求王某承担全部60万元债务
  • D.乙银行可以要求张某承担全部60万元债务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李某作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A不当选 (2)孟某作为有限合伙人,无论对入伙前还是入伙后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30万元)为限承担责任,选项B不当选;(3)王某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15万元)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选项C不当选;(4)张某作为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乙银行可以要求张某就甲企业无力清偿欠乙银行的6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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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本题知识点已在最新教材中删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是(  )。
  • A.股息收入
  • B.国债利息收入
  • C.财政拨款
  • D.接受捐赠收入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如果符合相关条件的话,属于免税收入,否则为应税收入;选项B,属于免税收入;选项D,属于应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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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19年3月1日,王某向李某购买一套二手房,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200万元;合同签订当日,王某须向李某交付定金40万元;合同签订后15天内,王某交付购房款30万元,剩余款项在2019年3月31日前付清;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须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当日,王某将30万元作为定金交付给李某。2019年3月10日,王某向李某交付购房款30万元。

2019年3月20日,李某告知王某,其3日前和陈某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并已将房屋转移登记给陈某。因违约赔偿纠纷,王某于2019年4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事项如下:

(1)解除与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李某返还30万元购房款及其利息;(3)李某双倍返还定金80万元;(4)李某支付违约金40万元;(5)李某承担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责任30万元。

李某答辩如下:(1)定金应为实际交付的数额30万元,双倍返还定金数额应为60万元;(2)王某不能同时主张定金和违约金责任;(3)赔偿应以实际损失为准,王某未证实实际损失,无权请求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李某抗辩(1)成立。根据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本案中虽然当事人双方约定定金为40万元,但合同签订当日,王某将30万元作为定金交付给李某,李某接受,因此视为对约定的定金数额的变更。因此,变更后的定金数额为30万元,双倍返还定金数额应为60万元,李某的抗辩理由成立。
[要求2]
答案解析:李某抗辩(2)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不得同时适用,因此李某抗辩(2)成立。
[要求3]
答案解析:

(本题知识点已在最新教材中删除)王某不能请求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但该司法解释仅适用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本题为二手房买卖合同,不适用于该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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