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2018年5月,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董事长王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300万资金投入某网络借贷平台,2019年7月,该平台倒闭,甲公司损失惨重,部分股东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王某提起诉讼,监事会拒绝,该部分股东中的下列股东因此拟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其中有资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有(  )。
  • A.已经连续240日持有甲公司1.2%股份的乙有限责任公司
  • B.已经连续360日持有甲公司0.8%股份的李某
  • C.已经连续90日持有甲公司5%股份的郑某
  • D.已经连续200日持有甲公司3%股份的赵某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A、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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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0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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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本题知识点已在最新教材中删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
  • A.丙职业技术学院
  • B.丁合伙企业
  • C.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D.乙国有独资公司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但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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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本题知识点已在最新教材中删除)甲公司2019年度实际发生合理工资薪金支出5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0万发生职工福利费8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5万元。甲公司计算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为(  )万元。
  • A.115
  • B.130
  • C.125
  • D.120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1)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发生额10万元未超过限额,在税前据实扣除10万元;(2)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500×14%=70(万元),实际发生额80万元,超过限额,只能按照70万元扣除;(3)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500×8%=40(万元),实际发生额35万元未超过限额,在税前据实扣除35万元;(4)甲公司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的三项经费合计=10+70+35=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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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法定规则。下列关于法定规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但债权人不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 B.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权利人一方负担
  • C.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 D.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1)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2)具体规则: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选项C);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选项A)。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选项D)。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选项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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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 A.在上市公司任职的人员
  • B.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
  • C.在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 D.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选项A,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选项B,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选项D,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选项A、B、C、D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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