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五)2019年7月,三江市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对丙公司2018年度涉税情况进行专案检查。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某为了使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贸易顺利进行,指使公司财务人员给丁公司虚开税额为10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避免由此产生纳税义务,在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丙公司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以购进钢材名义从甲公司、乙公司共计购买虚开税额为1600余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14份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600多万)已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并抵扣进项税额。此外,稽查局还发现丙公司使用的发票量和取得的最高开票额度与其公司规模不匹配。经调查发现,丙公司领购发票时获三江市税务局负责发票发售工作的贾某的协助,并为此向贾某支付好处费10万元。2019年12月,三江市税务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此案进行审理,根据稽查局所查事实,决定以丙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为由将案件移送该市公安机关,将贾某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移送三江市监察委员会。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

本案相关主体涉嫌犯罪的罪名有(  )。

  • A、甲公司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B、丙公司涉嫌构成虚开发票罪
  • C、乙公司涉嫌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
  • D、丙公司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E、甲公司涉嫌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要求2]

下列三江市监察委员会对贾某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处理中,正确的有(  )。

  • A、搜查贾某住处时,调查人员出示了搜查证,并有贾某及其家属等见证人在场
  • B、由2名以上调查人员讯问贾某并全程制作笔录
  • C、对移送不予接受,建议移送三江市检察院处理
  • D、接受移送,经初步核实决定对贾某涉嫌职务犯罪立案调查
  • E、依照法定程序对贾某作出开除的政务处分决定
[要求3]

贾某涉嫌的犯罪有(  )。

  • A、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
  • B、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
  • C、违法提供出口退税罪
  • D、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
  • E、受贿罪
[要求4]

下列有关税务机关对丙公司涉税犯罪案件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三江市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将丙公司涉嫌涉税犯罪案件向该市检察院移送
  • B、三江市税务局可以将丙公司涉嫌涉税犯罪案件向该市检察院进行移送
  • C、三江市税务局应当根据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的审理决定将丙公司涉嫌涉税犯罪案件向该市法院移送
  • D、三江市税务局稽查局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对查处的涉嫌涉税犯罪案件应当向该市公安机关移送
  • E、三江市税务局稽查局必须妥善保存所收集的有关丙公司涉嫌涉税违法行为的证据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A,D
答案解析:选项A、C和E,甲公司、乙公司共计虚开税额为1600余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选项B、D,丙公司财务人员给丁公司虚开税额为10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丙公司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要求2]
答案: A,B,D
答案解析:选项A,在搜查时,应当出示搜查证,并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等见证人在场(选项A表述贾某及家属,应该是正确的,因为只要是“或”就满足要求了)。选项B,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进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调查人员采取讯问等措施,应当依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由2人以上进行,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选项C、D,国家监察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选项E,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要求3]
答案: B,E
答案解析:丙公司领购发票时获三江市税务局负责发票发售工作的贾某的协助,并为此向贾某支付好处费10万元。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发票发售工作中接受贿赂而实施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的,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按照规定实施数罪并罚。
[要求4]
答案: D,E
答案解析:选项A、B、C和D,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决定批准移送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选项E,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必须妥善保存所收集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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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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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有关速裁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
  • B.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应当适用速裁程序
  • C.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不适用速裁程序
  • D.速裁程序既可以在一审程序中适用,也可以在二审程序中适用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①被告人是盲、聋、哑人(选项C),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②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选项A);③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④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⑤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⑥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2)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选项B)。(3)速裁程序是对一审程序的简化(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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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甲在展销会上看到乙公司展台上有一款进口食品料理机,想起同事丙前几天说想买1台料理机,遂自作主张以丙的名义向乙公司订购1台该款料理机,约定货到付款。随后,乙公司将料理机快递给丙,丙签收付款。根据《民法典》规定,乙公司与丙之间买卖合同的效力应为(  )。

  • A.效力待定
  • B.无效
  • C.可撤销
  • D.有效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本案中,丙签收付款代表对甲行为的追认,故乙公司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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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甲乙在干洗机买卖合同中约定,在乙付清全部货款之前,干洗机所有权仍属于甲。随后,甲将干洗机交付给乙。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甲乙约定的效力及干洗机所有权归属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甲乙约定无效,在货款付清之前,干洗机所有权归属于乙
  • B.甲乙约定可撤销,在货款付清之前,乙可以撤销
  • C.甲乙约定效力待定,在货款付清之时确定生效
  • D.甲乙约定有效,在货款付清之前,干洗机所有权归属于甲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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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可能导致合伙人被除名的事由有(  )。

  • A.因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 B.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 C.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 D.未履行出资义务
  • E.合伙人个人丧失对外偿债能力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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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三)

2020年6月3日,甲县税务局向怡和公司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于15日内补缴税款360万元,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怡和公司届期未缴纳。6月24日,甲县税务局送达催告文书,限期10日内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怡和公司届期仍未缴纳。7月14日,甲县税务局送达《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该决定书中载明应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金额,以及怡和公司依法享有的权利等事项,但没有载明税收强制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当日,甲县税务局通知银行将上述税款、滞纳金从怡和公司的银行账户中扣缴入库。
8月25日,怡和公司以税收强制执行行为程序违法为由,向甲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撤销《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退还全部税款、滞纳金,并赔偿利息损失。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甲县税务局应诉。甲县税务局提交答辩状,并提供相关证据、依据。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并作出判决。
分析以上案情材料,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选项B,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法定事项内容。故属于要式行政行为。
[要求2]
答案解析:选项A,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委托第三人实施。
[要求3]
答案解析:选项D,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既提起行政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立案”的机关管辖;同时立案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选项E,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上述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本案不属于上述情形,不适用简易程序。
[要求4]
答案解析: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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