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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组合题]我国居民王某咨询其适用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提出下列问题,请逐一回答。
[要求1]年初没有及时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报送给工作单位,是否可以在后续月份报送信息后要求单位对以前月份未足额扣除的办理补扣?
[要求2]

纳税人在2022年取得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证书,能否在2023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要求3]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上限是多少?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该合并还是分别计算扣除额?
[要求4]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佐证资料应该留存几年?
[要求5]没有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是否可以在取得其他综合所得(除连续性劳务报酬外)预扣预缴时减除费用5000元/月?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可以。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纳税人没有及时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没有享受或没有足额享受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要求2]
答案解析:不可以。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要求3]
答案解析:

①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上限是80000元。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②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分别计算扣除额。

[要求4]
答案解析: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佐证资料,纳税人需要在次年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后5年内留存备查。
[要求5]
答案解析:不可以。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另有规定除外)、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预扣预缴时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预扣预缴时减除费用按20%计算,稿酬所得的收入再减按70%计算,不能减除5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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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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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涉税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出具鉴定和证明的涉税专业服务是(  )。
  • A.涉税鉴证
  • B.纳税情况审查
  • C.其他税务事项代理
  • D.纳税申报代理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涉税事项合法性、合理性出具鉴定和证明的涉税专业服务是涉税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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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企业从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是对关联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实施(  )管理。
  • A.受控外国企业
  • B.成本分摊协议
  • C.资本弱化
  • D.预约定价安排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是对关联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实施资本弱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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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税务机关对单价不超过(  )元的生活必需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 A.10000
  • B.5000
  • C.8000
  • D.6000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物品:(1)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2)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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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下列机构中,不能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的是(  )。
  • A.税务师事务所
  • B.律师事务所
  • C.咨询公司
  • D.会计师事务所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四项涉税业务,应当由具有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相关文书应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签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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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某企业2020年6月对其办公楼、厂房进行如下改建或调整:
(1)更换一栋办公楼的中央空调系统和全部灯具:其中,旧中央空调的入账价值30万元,新中央空调入账价值80万元;旧灯具入账价值2万元,新灯具入账价值5万元。
(2)将其一处厂房对外出租,一次性收取2年租金。
该企业咨询下列问题,请你逐一回答: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更换的中央空调影响当年房产税的计税原值。
理由: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

[要求2]
答案解析:

更换的灯具不影响当年房产税的计税原值。
理由: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要求3]
答案解析:

厂房出租前,应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房产税,应纳税额=房产余值×税率(1.2%)

厂房出租后,应以不含税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租计征房产税,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税率(12%)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所以一次性收取租金的房产税应分摊计算当年租金部分对应的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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