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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纳税人转让通过多次购买持有的金融商品,可选择(  )进行买入价的核算。
  • A.先进先出法
  • B.移动加权平均法
  • C.加权平均法
  • D.后进先出法
  • E.个别计价法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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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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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股权交易及转增股本等事项后,应将股东及其股权变化情况、股权交易前原账面记载的盈余积累数额、转增股本数额及扣缴税款情况报告给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时间规定为(  )。
  • A.次月30日内
  • B.当月15日内
  • C.次月15日内
  • D.当月30日内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被投资单位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其股东变更情况说明。企业发生股权交易及转增股本等事项后,应在次月15日内,将股东及其股权变化情况、股权交易前原账面记载的盈余积累数额、转增股本数额及扣缴税款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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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本题知识点已在最新教材中删除)下列不属于税务师执业原则的是(  )。
  • A.依法涉税专业服务原则
  • B.自愿委托原则
  • C.独立、公正原则
  • D.公益性原则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税务师的执业原则包括:(1)自愿委托原则;(2)依法涉税专业服务原则;(3)独立、公正原则;(4)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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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收优先的说法,错误的是(  )。
  • A.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B.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的,税收优先于罚款
  • C.纳税人欠缴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之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执行
  • D.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没收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优先于税收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税收优先的规定:(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纳税人欠缴税款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3)税收优先于行政罚款、没收违法所得;(4)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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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在涉税专业服务中承担税收策划服务主要采取的方法有(  )。
  • A.减免税的方法
  • B.税率或征收率差异的方法
  • C.利用税法漏洞的方法
  • D.延期纳税的方法
  • E.不予征税的方法
答案解析
答案: A,B,D,E
答案解析:税收策划的基本方法包括:(1)不予征税方法;(2)减免税方法;(3)税率或者征收率差异方法;(4)分割方法;(5)扣除方法;(6)抵免方法;(7)延期纳税方法;(8)退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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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甲公司2022年6月设立,位于A市城区,主营装饰服务和设计服务(包括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和创意策划),2022年7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税务师事务所为甲公司提供常年税务顾问服务。2023年8月,甲公司财务人员就以下交易事项,咨询有关税务处理问题。请逐一回答下列问题。需要计算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金额单位为元。

资料一:
甲公司2022年度各月份装饰服务和设计服务销售额如下表所示(金额单位为万元):

月份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合计

装饰服务

0

36

28

30

40

46

58

238

设计服务

0

35

30

35

41

55

62

258

合计

0

71

58

65

81

101

120

496

资料二:
甲公司2023年7月共发生两项装饰服务(开工和完工日期均在7月),一项在本市,实现销售额128000元(不含税);一项在邻省B市,实现销售额400000元(不含税)。上述款项均已收到。已知两项业务既非甲供工程、亦非清包工方式,甲公司也未将上述工程对外分包。7月份甲公司无其他应税行为。
资料三:
甲公司2023年7月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合计12860元(均已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完成用途确认),其中包括一张为本公司工人在B市施工期间住宿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000元、增值税额120元。另外7月份本公司员工往返A、B市的交通费支出,共有10张火车票(均注明本公司员工身份信息),票面金额合计1360元。
要求: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①甲公司2022年度能适用加计抵减10%的政策。
②判断依据: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甲公司提供的设计服务属于“现代服务,其销售额占比=(0+35+30)÷(0+71+58)×100%=50.39%>50%,故甲公司2022年度能适用加计抵减10%的政策。③甲公司如果适用该政策,应向税务机关提供《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④最早可在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提供该资料。

[要求2]
答案解析:

①甲公司对两项装饰服务不可以选择简易计税。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提供开工日期在营改增后的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②甲公司在B市预缴增值税=400000×2%=8000(元)。
③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要求3]
答案解析:

①本公司工人住宿费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②火车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360÷(1+9%)×9%=112.29(元)。
③甲公司7月份在A市实际应缴纳增值税额=128000×9%+400000×9%-12860-112.29-(12860+112.29)×5%-8000=25899.1(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①甲公司应扣缴增值税=500000÷(1+6%)×6%=28301.89(元)。
②该扣缴税额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为从税务机关或者代扣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③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留存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等资料。

[要求5]
答案解析:

不能适用留抵税额退税政策。
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的一般企业纳税人,才适用留抵税额退税政策。但题目中给出的甲公司相关条件不全,不能适用。
①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②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④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⑤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要求6]
答案解析:

按照上年度(2022年)纳税人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是否超过50%重新计算确定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22年现代服务的销售额比重=258÷496×100%=52.02%>50%,故甲公司2023年度能适用加计抵减5%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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