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适用M 级纳税信用:(1)新设立企业。
(2)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企业。


某食品公司2023年2月与其他企业订立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一份,所载金额60万元。签订一份既有产品买卖业务又有承揽业务的电子合同,总金额100万元。2023年3月公司转让一处外购的旧厂房,转让价格15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60%。另外由于市场规模缩小、经营模式改变,公司决定减少注册资本100万元,已知公司原注册资金800万元,已按规定缴纳印花税。该公司咨询税务师事务所下列问题:
(1)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应缴纳印花税=60×0.3‰×10000=180(元)。
(2)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适用的税率相等,应缴纳印花税=100×0.3‰×10000=300(元)。
公司转让旧厂房(存量房)涉及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确定有三种情况。
(1)能取得评估价格,此时扣除项目金额为: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②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③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2)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此时扣除项目金额为:
①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
②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3)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