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345.00
- B、282.81
- C、372.81
- D、420.81
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在税前摊销。投入使用的研发无形资产当年应扣除的摊销费用=600×200%÷10÷12×9=90(万元),选项D当选。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所得=2000-600=1400万元,技术所有权转让所得应纳税调减=500+(1400-500)×50%=950(万元)。(2)该企业2023年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2300-950-200-90-400×100%+350+370=1380.00(万元),选项D当选。
(提示: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因此,从居民企业分回股息的200万元应纳税调减。)
该企业2023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380.00×25%=345.00(万元),选项A当选。
中国居民赵某为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2019年有关涉税信息和收支情况如下:
(1)每月应发工资薪金20000元,公司每月按规定标准为其扣缴“三险一金”合计4000元;
(2)2月签订不动产租赁合同,将原值400万元的一套住房按市场价格出租,租期3年,约定2月28日交付使用,3月1日起租,每月租金5000元;
(3)3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10000元,将其中8000元通过民政局捐给农村义务教育;5月取得稿酬收入5000元;6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元。
(注:赵某无免税收入,从2019年1月份开始每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3000元,取得各项综合所得时支付方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出租房产分月缴纳房产税,不考虑增值税和附加税费)
要求:依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实际用途,均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赵某2019年出租住房应缴纳房产税=5000×4%×10=2000(元),选项B当选。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赵某2019年出租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5000×4%)×(1-20%)×10%×10=3840(元),选项B当选。
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000×12-60000-4000×12-3000×12=96000(元)
工资、薪金所得应预扣预缴税款=96000×10%-2520=7080(元)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款=10000×(1-20%)×20%=1600(元)
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款=5000×(1-20%)×70%×20%=560(元)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款=(2000-800)×20%=240(元)
赵某2019年综合所得应预扣预缴税款=7080+1600+560+240=9480(元),选项B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