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万元,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的折扣金额共计50万元,为鼓励买方及早付款,实行现金折扣N/90,1/45,2/30,买方于第45天付款。该企业上述业务销项税额(    )万元。
  • A.32.11
  • B.32.50
  • C.39.00
  • D.38.61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现金折扣是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时偿还货款而给予的折扣优待,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增值税。该企业上述业务销项税额=(300-50)×13%=3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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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0年税务师《税法(I)》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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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定,下列资源属于资源税征税对象的有( )。
  • A.锰矿原矿
  • B.人造石油
  • C.钼矿选矿
  • D.钨矿选矿
  • E.海盐
答案解析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

选项B,人造石油不属于资源税的征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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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车辆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有(    )。
  • A.汽车挂车
  • B.电动摩托车
  • C.叉车
  • D.有轨电车
  • E.汽车
答案解析
答案: A,D,E
答案解析: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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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二)

甲市H宾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住宿、餐饮、会议场地出租及配套服务,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20231月发生如下业务:

1)提供住宿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0万元;提供餐饮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20万元(含外卖食品收入20万元);提供会议场地出租服务取得不含税租金300万元(含配套服务收入40万元)。

2)当月购进业务发生进项税额共计180万元,均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按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当月因非正常损失进项税转出2万元(进项上月已抵扣且已计提加计抵减额)。

3)为调整经营结构,将位于邻省乙市的一处洒店房产出售,取得含税收入9980万元。该酒店房产于20154月购进,购进时取得的营业税发票注明金额为1260万元。没有评估价格。H宾馆选择按照简易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4)将位于邻省丙市的一处酒店式公寓房产投资于K物业管理公司,该房产2017年购置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00万元、税款132万元。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格为1500万元(含税),双方约定以此价格投资入股并办理房产产权变更手续。K公司当月以长租形式出租洒店式公寓取得不含税租金500万元(含配套服务收入6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业务(1)销项税额=(3000+420+300)×6%=223.20(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H宾馆当月可抵减的加计抵减进项税额=(180-2)×10%=17.80(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业务(3)H宾馆应在乙市预缴增值税=(9980-1260)÷(1+5%)×5%=415.24(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转让(视同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业务(4)H宾馆应在丙市预缴增值税=(1500-1200-132)÷(1+5%)×5%=8.00(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选项B,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1年;超过1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1年。本题中2015年4月购入、2023年1月转让,按照8年计算加计扣除金额。选项D,纳税人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
[要求6]
答案解析:H宾馆当月应在甲市申报缴纳增值税=223.20+1500÷(1+9%)×9%-(180-2)-17.80+(9980-1260)÷(1+5%)×5%-415.24-8.00=143.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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