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2018年1月甲企业以1000万元直接投资乙企业,取得其40%的股权。2019年10月甲企业将该股权全部转让,取得收入1200万元。股权转让时,乙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200万元。甲企业该项投资业务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
  • A.甲企业该项投资业务的股息所得80万元
  • B.甲企业该项投资资产的转让所得120万元
  • C.甲企业转让该项股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0万元
  • D.甲企业投资成本1000万元在持股期间均摊扣除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股权转让所得=1200-1000=200(万元),甲企业该项投资业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00×25%=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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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19年税务师《税法(Ⅱ)》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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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相关资产计税成本的确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企业搬迁过程中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计税成本
  • B.企业搬迁中被征用的土地,采取土地置换的,以换入土地的评估价值作为计税成本
  • C.企业简单安装即可继续使用的搬迁资产,以该项资产净值与安装费用合计数作为计税成本
  • D.企业需要大修理才能重新使用的搬迁资产,以该资产净值与大修理支出合计数作为计税成本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选项B:企业搬迁中被征用的土地,采取土地置换的,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按被征用土地的净值以及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为该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选项C:企业搬迁的资产,简单安装或不需要安装即可继续使用的,在该资产重新投入使用后,就其净值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该资产尚未折旧或摊销的年限,继续计提折旧或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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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车辆中,可免征车船税的是(  )。
  • A.电车
  • B.客货两用车
  • C.半挂牵引车
  • D.纯电动商用车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选项D)、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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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行为,应缴纳契税的是(  )。
  • A.国家机关购买办公用房
  • B.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权属
  • C.(选项C知识点已在最新教材中删除)母公司以土地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 D.以协议出让方式承受土地使用权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B: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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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取得的下列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  )。
  • A.接受社会捐赠的收入
  • B.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 C.按照省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收入
  • D.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而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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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我国某居民企业在甲国设立一家分公司,在乙国设立一家持股80%的子公司,2019年该企业计算的境内利润总额4000万元。相关涉税资料如下:
(1)甲国分公司按我国税法确认的销售收入300万元,销售成本500万元;
(2)收到乙国子公司投资收益1900万元,子公司已在乙国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子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全部分配,乙国预提所得税率5%。
(注:该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无纳税调整金额,境外已纳税额选择分国不分项抵免方式)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预提所得税前的应纳税所得额=1900/(1-5%)=2000(万元)。该企业缴纳的预提所得税额=2000×5%=100(万元),该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1000×80%=800(万元)。该居民企业来源于子公司投资收益的可抵免税额=800+100=900(万元),选项C当选。
[要求2]
答案解析:该居民企业来源于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1900+900=2800(万元),选项D当选。
[要求3]
答案解析:该居民企业子公司境外所得税的抵免限额=2800×25%=700(万元),选项D当选。
[要求4]
答案解析:

该居民企业在境内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4000×25%=1000(万元)。甲国分公司的亏损不得在境内或者乙国的所得中弥补;乙国子公司投资收益抵免限额(700万元)小于境外实际缴纳税额(900万元),不需要在我国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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