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2017年3月3日,甲、乙、丙签订投资协议设立海虹公司、约定每人各认缴出资30万元并于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缴齐。2017年3月15日,海虹公司经登记成立。甲任执行董事,乙任经理,丙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成立后未召开过股东会。2017年11月,丙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自己不具有会计和法律专业知识为由,向海虹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请求由其聘请的律师和会计师代其查阅和复制海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海虹公司以查阅和复制涉及到公司商业秘密,且该申请未得到甲、乙同意为由,拒绝了丙的要求。2017年12月3日,丙以侵犯其股东知情权为由起诉海虹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提供查阅。2017年12月5日,海虹公司因项目需要向河海公司借款130万元,借期5个月,年利率为36%,长捷公司为海虹公司的借款出具《保证责任书》提供担保,没有明确保证方式。已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6%。2017年12月7日,河海公司将借款汇入海虹公司的银行账户。借款届期时,海虹公司未还款,河海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河海公司于2018年6月将海虹公司、长捷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后,河海公司发现甲、丙的认缴出资未到位,于是追加甲、丙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甲、丙承担责任。[要求1]
下列有关甲、丙出资行为及其后果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要求2]
下列有关查阅、复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的请求与拒绝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要求3]
下列有关本案保证方式、保证效力及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借款利率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要求4]
下列有关本案诉讼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河海公司可以将股东甲、丙追加为共同被告
- B、河海公司可以将股东甲、乙、丙追加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C、长捷公司应当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 D、海虹公司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 E、若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则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选项A、D,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选项B、C和E,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2]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B,(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无须经过公司和其他股东同意,公司不得拒绝);(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无复制权),需书面请求公司同意。选项C,股东依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查阅公司文件材料的,在该股东在场的情况下,可以由会计师、律师等依法或者依据执业行为规范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辅助进行(教材未涉及)。选项D、E,海虹公司拒绝丙查阅、复制,侵犯了丙的股东知情权而非决策权。
[要求3]
答案:
B,D,E
答案解析:选项A,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之外的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选项B、C,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选项D、E,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要求4]
答案:
A,D,E
答案解析:选项A、B,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河海公司可以将股东甲、丙追加为共同被告;选项C,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选项D、E,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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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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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2题
[单选题]下列有关行政处罚追究时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选项B,《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追究时效为“5年”;选项D,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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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有关抵押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抵押权属于从物权;选项C,抵押权的客体包括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选项D,抵押权以取得物的交换价值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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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张某从单位辞职后,拟采取个人独资企业形式从事肉类进口业务。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财产归属及责任承担的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答案解析
答案:
A,E
答案解析:选项B、E,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选项C、D,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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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某加油站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是李某。2018年9月11日,Z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决定对该加油站涉嫌逃税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取证,第一稽查局于2018年12月29日作出税务处理决定,决定追缴增值税若干,并于同日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该加油站向Z市税务局依法提出复议申请。Z市税务局经复议审查后作出复议决定,维持了第一稽查局作出的上述税务处理决定。李某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
一审法院查明,该加油站已于2018年8月13日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第一稽查局在作出税务决定之前,并不知道该加油站已被注销登记。一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70条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二、撤销Z市税务局行政复议决定;三、第一稽查局于判决生效后重新作出处理决定。
第一稽查局不服,依法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一稽查局仍不服,以企业注销登记行为违法为由申请再审。理由是,企业注销登记前没有依法先行注销税务登记,且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时提交的清算报告内容不实,存在骗取注销登记的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选项A、E,投资人应以其个人财产对该加油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选项B,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终止。企业成立于颁发营业执照之日,消灭于注销营业执照之日,从注销之日起,该加油站已失去权利和行为能力。
[要求2]
答案解析:Z市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分析:该加油站已于2018年8月13日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后企业法人资格彻底消灭,不能再以企业名义从事任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承担任何债权债务。故稽查局于2018年12月29日作出税务处理决定,系认定责任主体错误,该处理决定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予撤销。Z市税务局的复议决定分析:市税务局在行政复议程序中未予纠正市稽查局的上述错误,而是维持了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故复议决定依法也应予以撤销。因税务处理决定、复议决定均错误,故一审、二审法院的判决正确。
[要求3]
答案解析:本案一审、二审的核心争议是被诉税务处理决定是否存在税务处理对象错误的问题;再审申请人以企业注销登记行为违法为由要求对本案提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企业注销登记不属于本案再审审查范围。
[要求4]
答案解析: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6)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7)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8)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本题中,应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人稽查局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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