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甲向乙借款,并将其1辆电动三轮车出质给乙。在质押期间,为向丙借款,乙擅自以所有权人的身份将该三轮车出质给不知情的丙,丙欠丁借款到期,丁多次催讨未果。某日,丁趁丙不在家,将该三轮车偷偷骑走。之后向丙声称:“如不还借款,就以三轮车抵债”。下列有关三轮车占有的性质及效力的说法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选项A、B,丙已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了该三轮车的质权,丙对三轮车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而丁属于无权占有,故丙有权基于占有返还请求权或物权请求权,请求丁返还三轮车;选项C、D,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大前提是无权占有,而乙属于有权占有,故谈不上善恶意的问题。丁属于无权占有并且明知无占有的权源依然强行占有,构成恶意占有;选项E,留置权的前提是合法占有,而丁属于非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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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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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选项C,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责等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选项D,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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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B,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选项C,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选项D,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员的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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