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本题知识点已在最新教材中删除)根据《监察法》规定,下列有关监察委员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国家监察委员会隶属于中纪委、对中纪委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 B.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 C.各级监察委员会与各级党委纪委部门共同行使国家监察职能
  • D.国家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均由本级人大选举产生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选项C,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各级监察委员会与同级纪委(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选项D,(2)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大”选举,副主任、委员由主任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2)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大”选举,副主任、委员由主任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
查看答案
本题来源: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
去题库练习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地级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 B.纳税人不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的申请复议和起诉期限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起诉的,税务机关不得对处罚决定实施强制执行
  • C.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则上该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停止执行
  • D.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应当每日按照罚款数额的2%加处罚款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选项C,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选项D,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单选题]

行政行为存在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人民法院应判决确认该行政行为无效。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该情形不包括(  )。

  • A.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 B.行政行为的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施
  • C.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规范依据
  • D.行政行为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行政诉讼法》第75条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属于《行政诉讼法》第75条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1)行政行为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2)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规范依据;(3)行政行为的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施。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刑法理论,构成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必须有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下列行为中,属于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或者按照该行为处理的有(  )。

  • A.变造增值税专用发票
  • B.公司擅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 C.个人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 D.明知系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仍购买或虚开
  • E.明知增值税专用发票系伪造仍出售
答案解析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选项A、B和C,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私自印制的,即构成伪造。变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处理。选项D,明知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购买的,构成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明知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虚开的,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甲、乙约定:若乙考上音乐学院,甲即将其珍藏的一把小提琴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对该琴心仪已久的乙。后甲因急需用钱将该小提琴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丙不知甲、乙间的约定),且钱货两清。乙考上音乐学院后,向甲求购小提琴未果。双方遂发生纠纷。下列有关小提琴买卖合同效力及乙的请求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甲、乙间买卖合同先于甲、丙间买卖合同生效
  • B.甲、丙间买卖合同有效
  • C.甲、乙间买卖合同有效
  • D.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 E.乙无权请求丙返还小提琴,因丙已经善意取得小提琴所有权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选项A、B和C,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附条件”的买卖合同,在乙未考上音乐学院之前,合同已经成立但未生效。乙考上音乐学院后,合同生效。而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成立即生效,故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先于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选项D,因乙考上音乐学院后,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生效,而甲又无法向乙交付小提琴,构成违约,故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选项E,善意取得的前提为无权处分,而甲属于有权处分,故丙谈不上善意取得的问题。丙属于基于甲的交付而取得了该小提琴的所有权,故乙无权请求丙返还小提琴。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有关债权申报的法律效力和对未按期申报债权的处理方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债权的诉讼时效因债权申报而中断
  • B.所有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对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 C.债权人因申报债权而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 D.未按期申报债权的,已经进行的分配不再对未申报债权人进行补充分配
  • E.未按期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在破产财产开始分配后也可以作为破产债权进行补充申报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选项B,债权得到确认的债权人才能行使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以外,不得行使表决权。选项D、E,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点此查看答案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