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刑法》及有关规定,下列关于追诉时效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B,D,E
答案解析:选项C: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15年。
查看答案
本题来源: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
去题库练习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税务局对某公司作出税收强制执行决定,此决定的执行对该公司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甲税务局依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要求,依法告知其享有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权利、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甲税务局的这一做法,体现了行政程序法中的(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教示制度要求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正式作出某种不利决定时,应当明确地告知行政相对人获取法律救济的行政机关、法定时限、法定方式等事项。本题中,税务局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权利、复议机关以及复议申请期限,属于行政程序法中教示制度的体现。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管理人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企业破产法》规定了三种管理人,即清算组、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以及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组合题]2017年2月3日,甲继承了一套坐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日,甲因急需用钱,在尚未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即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乙,并交给乙居住。2017年6月9日,甲将继承的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2017年6月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7月20日,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卖给丁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8月22日,丁又将该房屋加价转手卖给戊,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戊不知丁胁迫丙)。戊请求乙腾退房屋遭拒,由此引发纠纷。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选项AE: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通过继承取得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选项D: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所以甲已经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
[要求2]
答案解析:选项AE: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是对无权占有的分类。有权占有,是指基于本权即基于法律上的原因而为的占有。乙通过和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取得对房屋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选项B:自主占有,是指以所有的意思为占有,如买受人对标的物的占有。他主占有,指不以所有的意思为占有,如借用人对借用物的占有。乙作为房屋买受人,占有状态为自主占有。选项C:直接占有是占有人事实上占有其物,乙已经入住该房屋,所以属于直接占有。选项D: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甲仅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所以乙仍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要求3]
答案解析:所有权绝对消灭,即所有权与其主体分离,而他人亦未取得该权利;相对消灭,即所有权与其主体分离,而由他人取得该权利。甲将房屋过户给丙,丙取得所有权,甲的所有权相对消灭,选项A错误。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如买受人自出卖人处受让标的物所有权。丙和丁都是基于买卖合同而为的登记取得所有权,都属于继受取得,选项BC正确。乙与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对房屋的占有属于基于债权的有权占有;而戊已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物权优先于债权,乙基于债权的占有不能对抗戊的所有权,戊可以请求乙腾退房屋,选项D正确。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所以甲自2017年2月3号已经取得所有权,选项E错误。
[要求4]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点此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