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变更为成本法、对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属于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应用新会计政策,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选项A、C错误;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由工作量法变更为年数总和法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选项B错误。
年折旧额=40/5=8(万元);
该设备经营期每年现金净流量=(50-22)×(1-25%)+8×25%=23(万元)。
黄河公司系一家多元化经营的上市公司,与收入有关的部分经济业务如下:
(1)其经营的一商场自2016年起执行一项授予积分计划,客户每购买10元商品即被授予1个积分,每个积分可自2017年起购买商品时按1元的折扣兑现。2016年度,客户购买了50000元的商品、其单独售价为50000元,同时获得可在未来购买商品时兑现的5000个积分、每个积分单独售价为0.9元。2017年商场预计2016年授予的积分累计有4500个被兑现。至年末客户实际兑现3000个,对应的销售成本为2100元;2018年商场预计2016年授予的积分累计有4800个被兑现,至年末客户实际兑现4600个,对应的销售成本为3200元。
(2)2018年10月8日,与长江公司签订甲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销售价款500万元,同时提供“延长保修”服务,即从法定质保90天到期之后的1年内由本公司对任何损坏的部件进行保修或更换。该批甲产品和“延长保修”服务的单独售价分别为450万元和50万元,当天在交付甲产品时全额收取合同价款。甲产品的成本为360万元。黄河公司估计法定质保期内,甲产品部件损坏发生的维修费为确认的销售收入的1%。
(3)2018年11月1日,与昆仑公司签订合同,向其销售乙、丙两项产品。合同总售价为380万元,其中:乙产品的单独售价为80万元,丙产品的单独售价为320万元。合同约定,乙产品于合同签订日交付,成本50万元;丙产品需要安装,全部安装完毕时交付使用,只有当两项产品全部交付之后,黄河公司才能一次性收取全部合同价款。经判定销售乙产品和丙产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丙产品的安装预计于2019年2月1日完成,预计可能发生的总成本为200万元,丙产品的安装属于一段时间履行的履约义务,黄河公司采用成本法确定其履约进度。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实际发生丙产品的成本150万元。
(4)2018年12月21日,与华山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其销售丁产品100件,销售价格800元/件,华山公司可以在180天内退回任何没有损坏的产品,并得到全额现金退款。黄河公司当日交付全部丁产品,并收到全部货款,丁产品的单位成本为600元/件,预计会有5%的丁产品被退回。
假设上述销售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且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影响。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奖励积分单独售价=5000×0.9=4500(元),奖励积分部分分摊的交易价格,即2016年确认合同负债=50000×4500/(4500+50000)=4128.44(元),截止2018年累计冲销合同负债=4128.44×4600÷4800=3956.42(元),2018年合同负债余额=4128.44-3956.42=172.02(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2016年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50000/(4500+50000)]45871.56
合同负债 [50000×4 500/(4500+50000)]4128.44
2017年
借:合同负债 (4128.44×3000/4500)2752.29
贷:主营业务收入 2752.29
2018年
借:合同负债 (4128.44×4600/4800-2752.29)1204.13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4.13
黄河公司采用成本法确定的履约进度=150÷200=75%,合同总价款为380×320/(80+320)=304(万元),黄河公司2018年12月31日应确认与丙产品有关的收入=304×75%=228(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合同结算 22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28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0000
贷:合同履约成本 1500000
黄河公司应确认预计负债金额=100×800×5%=4000(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100×800)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6000
预计负债 (100×800×5%)4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7000
应收退货成本 (100×600×5%)3000
贷:库存商品 (100×600)60000
事项(1):2018年合同负债确认收入=3956.42-4128.44×3000/4500=1204.13(元);确认成本=3200-2100=1100(元);
事项(2)对利润总额的影响=450[销售甲产品的收入]-360[甲产品的成本]-450×1%[法定产品质量保证确认的销售费用]=85.5(万元)=855000(元);
事项(3)对利润总额的影响=76[乙产品的收入]-50[乙产品的成本]+228[丙产品的收入]-150[丙产品的成本]=104(万元)=1040000(元);
事项(4)对利润总额的影响=(800-600)×100×(1-5%)=19000(元);
上述事项对利润总额的影响=(1204.13-1100)[事项(1)]+855000[事项(2)]+1040000[事项(3)]+19000[事项(4)]=1914104.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