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发票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但下列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1)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
(2)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25日与政府部门签订了紫金花园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3亿元,合同约定土地出让金于3月30日前支付,但未约定具体交付土地日期,实际交付日期4月25日。
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该业务应从4月1日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该业务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3月25日。
政策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①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9%)
②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由企业和自然人投资设立。2018年4月召开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将2017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中的2000万元分配给股东、3000万元转增股本。并于2018年4月办理款项支付和转增手续。
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向企业股东分红:
①企业股东如果是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那么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有限责任公司)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当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并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
②企业股东如果是居民企业或者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那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税,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向个人股东分红:
有限责任公司在向个人股东分红时应该按照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转增股本:
有限责任公司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有限责任公司向企业股东转增股本时,相当于股东取得投资收益后再向其追加投资的行为。企业股东(上述②情形)从非上市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享受免税优惠,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股东(上述①情形)从非上市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需要纳税,由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扣缴。
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分红以及转增股本时,不发生纳税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规定缴纳完企业所得税之后,然后进行分红以及转增股本的,无需再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