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服务,税率为9%;纳税人销售服务,税率为6%;国际运输服务适用于零税率。
选项A,货物保管收入的销项税额=55.12÷(1+6%)×6%=3.12(万元)。
选项B,装卸搬运收入的销项税额=93.28÷(1+6%)×6%=5.28(万元)。
选项C,国内运输收入的销项税额=1035.5÷(1+9%)×9%=85.5(万元)。
选项D,国际运输收入的销项税额=0。

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A不当选;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年,选项B不当选;
金融商品转让应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项D不当选。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
本月美心公司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5)÷(1+6%)×6%=0.85(万元)。

选项A,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项B,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选项E,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不可以扣除为导游支付的住宿费、餐饮费等。

选项B、C,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
选项E,适用三项加计抵减政策的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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