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普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选项A当选。
【知识链接】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选项A不当选:合伙人可以为自然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选项B当选: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劳务)、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对首次缴付的出资额没有法定限制。
选项C不当选: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选项D不当选:普通合伙企业名称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选项A当选: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各合伙人无论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
选项B不当选: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选项C不当选: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选项D不当选:合伙企业聘用的合伙人以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属于“非合伙人”,无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是全体合伙人“认缴”的财产,而非各合伙人“实际缴纳”的财产,选项A不当选;合伙企业的商誉属于合伙企业的无形资产,选项B当选;合伙企业的财产是完整的统一体,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选项C当选;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D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