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甲、乙约定:若乙考上音乐学院,甲即将其珍藏的一把小提琴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对该琴心仪已久的乙。后甲因急需用钱将该小提琴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丙不知甲、乙间的约定),且钱货两清。乙考上音乐学院后,向甲求购小提琴未果。双方遂发生纠纷。下列有关小提琴买卖合同效力及乙的请求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9)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1)选项ABC: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附条件”的买卖合同,在乙未考上音乐学院之前,合同已经成立但未生效。乙考上音乐学院后,合同生效。而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成立即生效,故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先于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2) 选项D:因乙考上音乐学院后,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生效,而甲又无法向乙交付小提琴,构成违约,故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3)选项E:善意取得的前提为无权处分,而甲属于有权处分,故丙谈不上善意取得的问题。丙属于基于甲的交付而取得了该小提琴的所有权,故乙无权请求丙返还小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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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二节 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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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2题
[单选题]根据民法理论,下列导致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2013年)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C、D:属于所有权因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事实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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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甲有一手表,委托乙保管,乙将手表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又赠与女友丁,丁戴上3天后在街头被戊抢走,戊后又遗失于街头,为庚拾得。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该手表享有所有权的是( )。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原权利人甲丧失了对该手表的所有权;(2)丁基于赠与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3)拾得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拾得人庚应当将手表返还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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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下列有关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成员权的权利,表述不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D,筹集建筑的维修资金应由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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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甲、乙、丙三人以8:1:1比例出资购买一辆卡车从事汽车运输,后甲决定将该卡车租赁给他人,乙、丙对此持反对意见,则甲的处分行为(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中,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处分共有物都需取得2/3以上份额的共有人同意方可为之,基于民法典“举重以明轻”,租赁行为不及处分行为效力,故基于甲的份额占共有份额2/3以上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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