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甲公司对持有的乙公司的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并说明理由。
甲公司对持有的乙公司的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理由:甲公司取得乙公司30%的股权后,能够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施加重大影响。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2680+50)2730
贷:银行存款2730
2020年1月1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9500+(3000-2000)+(1000-500)=110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570
贷:营业外收入(11000×30%-2730)570
2020年度乙公司经调整后的净利润=4500-(3000-2000)/10-(1000-500)×30%-(3500-3000)×(1-60%)=405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4050×30%)1215
贷:投资收益1215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3200-(3010+90)]×30%}30
贷:其他综合收益30
【知识链接】权益法下调整被投资方净利润时,对于出售存货或计提折旧(摊销)应注意区分两种情况,不要混淆:
(1)该被投资方资产在投资时点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一致;
(2)该资产是内部交易取得。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3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000×30%)300
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300
贷:应收股利300
2021年度乙公司经调整后的净利润=4750-(3000-2000)/10-(1000-500)×70%+(3500-3000)×(1-60%)=45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4500×30%)1350
贷:投资收益1350
借:其他综合收益15
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3200-3150)×30%]15
2020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利润40[(600-400)×20%]万元已经调减了净利润;
2021年针对2020年剩余的20%存货已全部对外销售(内部交易利润实现),应该调增净利润;
所以,2021年度调整后的净利润=1 500+(600-400)×(1-80%)=1 540(万元);
A公司2021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1 540×30%=462(万元)。
【解题思路】投资方在个别报表中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损益份额时,未实现内部存货交易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
(1)内部存货交易发生的当年
调整后的净利润=被投资方净利润-(内部交易售价-存货成本)×当年未售出的比例
(2)以后年度
调整后的净利润=被投资方净利润+(内部交易售价-存货成本)×当年售出的比例
甲公司2019年至2021年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业务资料如下:
(1)2019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 200万元取得乙公司30%的股权,甲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该项长期股权投资。2019年1月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 000万元。取得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均相等。
(2)2019年4月3日,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A商品,该批商品成本为400万元,售价为600万元,截至2019年年末,乙公司已将该批商品的30%出售给外部第三方。
(3)2019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440万元。
(4)2020年5月3日,乙公司销售给甲公司一批B商品,该批商品成本为500万元,售价为800万元,截至2020年年末,甲公司购入的该批B商品均未对外出售。乙公司2019年从甲公司购入的A商品剩余部分在2020年年末出售给外部第三方。
(5)2020年,乙公司发生净亏损200万元。
(6)截至2021年年末,甲公司2020年自乙公司购入的B商品已全部出售给外部第三方。
(7)2021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250万元。
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编制甲公司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会计分录 (单位:万元)。
2019年1月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200
贷:银行存款12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300
贷:营业外收入300
2019年12月31日:
乙公司2019年调整后的净利润=440-(600-400)×70%=3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90(300×30%)
贷:投资收益90
2020年12月31日:
乙公司2020年调整后的净利润=-200-(800-500)+(600-400)×70%=-360(万元)
借:投资收益108(360×3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08
2021年12月31日:
乙公司2021年调整后的净利润=250+(800-500)=55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65(550×30%)
贷:投资收益165
【知识链接】
奇兵制胜2 第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