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也不是准备一年内出售,因此不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选项B,并没有明确的出售目标,也没有出售协议;选项D,没有签订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因此不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每股留存收益增加=每股收益-每股现金股利=4-1=3(元),股数=留存收益增加/每股留存收益增加=1200/3=400(万股),所有者权益=400×30=12000(万元),权益乘数=(12000+6000)/12000=1.5。

A公司有关投资业务资料如下:
资料一:2021年1月6日,A公司以银行存款2590万元购入B公司3%的有表决权股份,另支付交易费用10万元,A公司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021年年末该股份的公允价值合计为3000万元。2022年3月B公司宣告派发现金股利1000万元。
资料二:2022年6月30日,A公司又以银行存款15000万元从B公司其他股东处受让取得B公司17%的股权,至此持股比例达到20%。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B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派人参与B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对该项股权投资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2022年6月30日,原投资的公允价值为3600万元。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93500万元。
2022年8月20日,B公司将其成本为900万元的M商品以不含增值税的价格1200万元出售给A公司。至2022年12月31日,A公司向非关联方累计售出该商品50%,剩余50%作为存货,未发生减值。
2022年度,B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000万元,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增加其他综合收益200万元,未发生其他影响B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交易或事项。假定B公司净利润为全年均衡实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上升发生在年末。
其他:A公司和B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且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假定不考虑增值税、所得税等其他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3600+新增投资成本15000=18600(万元),初始投资成本(18600万元)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8700(93500×20%)万元的差额,应调整初始投资成本,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为18700万元,相关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3600+15000)18600
其他综合收益400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2600
——公允价值变动400
盈余公积1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00
银行存款15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00
贷:营业外收入100
2022年A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2850×20%=570(万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570
贷:投资收益570
选项C错误。

企业自创的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选项A和B不当选;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不符合资本化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的应资本化,而非全部确认为无形资产,选项C不当选。

资本化期间为2022年6月、11月、12月,共三个月,该项工程在2022年度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6000×6%×3/12-(6000-2000)×3%×3/12=6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