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委托方将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项目,则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  )。
  • A.税金及附加
  • B.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 C.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 D.销售费用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项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的借方,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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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财务与会计》模拟试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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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组合题]

长江公司2023年计划投资购入一台新设备,有关资料如下:
(1)该设备的初始投资额是600万元,购入后无需安装直接投入使用。预计该设备投产后每年给公司增加300万元的销售收入,同时每年增加付现成本85万元。
(2)预计该设备投产后,第一年年初的流动资产需要额为20万元,流动负债需要额为10万元。第二年年初流动资产需要额为40万元,流动负债需要额为15万元。
(3)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预计残值率为5%,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该设备在第4年年末需要支付修理费用4万元,最终报废净残值为40万元。
(4)假设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需求最低投资报酬率为8%。
[(P/A,8%,6)=4.6229;(P/F,8%,1)=0.9259;(P/F,8%,4)=0.7350;(P/F,8%,6)=0.6302]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第一年流动资金投资额=20-10=10(万元);
第二年流动资金投资额=40-15=25(万元);
第二年需要增加的流动资金投资额=25-10=15(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每年的折旧额=600×(1-5%)/6=95(万元);
每年的经营期现金流量=(300-85)×(1-25%)+95×25%=185(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设备报废相关现金流量=40-(40-600×5%)×25%=37.5(万元);终结期现金净流量为37.5+25=62.5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净现值=-610+185×(P/A,8%,6)+62.5×(P/F,8%,6)-15×(P/F,8%,1)-4×(1-25%)×(P/F,8%,4)=-610+185×4.6229+62.5×0.6302-15×0.9259-4×(1-25%)×0.7350=268.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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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组合题]

甲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将一自用建筑物对外出租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租期为3年,每年12月31日收取租金150万元,出租时,该建筑物的成本为3000万元,已提折旧3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甲公司对该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2020年12月31日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为23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为2600万元。2022年12月31日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为2800万元。2023年1月5日将该建筑物对外出售,收到3200万元存入银行。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自用房地产转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按照公允价值入账,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方,选项C正确。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2500
  累计折旧3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
 贷:固定资产3000

[要求2]
答案解析:2020年应确认的租金收入为150万元,应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500-2300=200(万元),投资性房地产2020年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150-200=-50(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相关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3200
 贷:其他业务收入3200
借:其他业务成本28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2500
         ——公允价值变动3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0

[要求4]
答案解析:因处置该投资性房地产对甲公司利润总额的累计影响额=3200-2800=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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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以后期间满足条件时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的是(  )。
  • A.因自用房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 B.因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
  • C.因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后续计量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
  • D.因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B,因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以后期间不得重分类进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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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2023年1月1日,甲会计师事务所同A网校签订一份财税咨询合同,期限为3年,每年咨询费12万元。2023年5月1日,双方经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增加一项甲会计师事务所每月提供一次新财税政策法规解读的网络直播课程,每次费用为3 000元(公允价值)。甲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会计处理及理由,说法正确的是(  )。
  • A.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包括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 B.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但新增合同价款不能反映新增商品单独售价,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 C.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 D.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不考虑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不调整当期收入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合同变更新增的商品“新财税法规解读直播课程”,与原合同中的商品“财税咨询”,属于可明确区分的商品,且新增的商品反映了单独售价,会计处理上应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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