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2022年1月5日,红叶公司向甲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统称“甲市规划局”)提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申请在某住宅小区南侧建设一loft公寓。2022年3月20日,甲市规划局将工程规划在《甲市日报》进行公示,并依法举行了听证。2022年10月15日,甲市规划局依法批准了该工程规划。工程进行过程中,住宅小区居民王某、张某、胡某三人,以该loft公寓将三人的院落作为通道使用,对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且工程规划不合理影响三人的采光权、通风权、隐私权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甲市规划局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 B、审查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 C、审查可以是书面审查,也可以是实地核查
  • D、在审查中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可以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并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E、在审查中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但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材料
[要求2]甲市规划局决定举行听证,下列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甲市规划局应当将loft公寓的规划事项向社会进行公告
  • B、甲市规划局可以要求王某、张某、胡某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 C、甲市规划局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告
  • D、由负责审查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
  • E、甲市规划局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要求3]根据《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审查(  ),属于对证据真实性的审查。
  • A、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 B、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违法情形
  • C、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 D、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E、证据是否为原物、原件,复制件、复制品与原物、原件是否相符
[要求4]一审法院在对本案进行审理前,应当进行的准备活动有(  )。
  • A、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
  • B、组成合议庭
  • C、法庭调查
  • D、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证据
  • E、合议庭评议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A,C,E
答案解析:选项B,行政许可在进行书面审查时不需要是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只有在实地核查时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选项D,在审查中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所以错误。
[要求2]
答案: A,C,E
答案解析:选项B,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选项D,负责审查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
[要求3]
答案: 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的审查认定。证据真实性的审查,主要是审查证据形成的原因;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证据是否为原物、原件,复制件、复制品与原物、原件是否相符;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选项B、D是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
[要求4]
答案: 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审理前的准备。行政诉讼一审审前准备活动有: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证据;确定开庭审理的时间、地点,并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选项C、E属于开庭审理过程中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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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模拟试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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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在诉讼过程中,应当终结诉讼的情形是(  )。
  • A.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 B.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
  • C.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 D.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2)作为原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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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各项关于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 A.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请求权
  • B.人民法院不能主动援引诉讼时效
  • C.当事人可以约定诉讼时效期间长于法律规定期间
  • D.诉讼时效届满只是导致胜诉权的消灭,实体权利不消灭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C: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其具体内容,如时效期间的长度、适用条件、适用范围等都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协议变更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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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表述错误的是(  )。
  • A.采取招标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B.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不包括国有土地
  • C.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
  • D.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按照法律的具体规定,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该权利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权利人借此得以在国有土地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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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甲和乙签订了一份鲜花买卖合同,约定由丙和丁向乙共同交付货物,在丙和丁共同交付货物后,乙再付款。但丙和丁因花型数量等原因发生矛盾导致双方一直未向乙交付鲜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乙可以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的主体是(  )。
  • A.
  • B.
  • C.
  • D.丙和丁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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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赵某、钱某、孙某、李某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赵某、钱某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 A.孙某、李某有权监督赵某、钱某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 B.如赵某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某可以对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 C.如赵某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孙某可以对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 D.如赵某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某、李某、钱某有权决定撤销对赵某的委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CD: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孙某、李某)有监督权、撤销委托权、查阅账簿权,但无异议权;选项B:当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钱某)可以对其他合伙人(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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