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作为卖方在2022年12月3日向乙公司交付一套机器设备,总价款为100万元,乙公司每月支付20万元,在支付完全部价款之前,甲公司保留该套设备的所有权,乙公司支付了80万元后未再支付,2023年2月,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案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与乙公司的合同,关于该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因乙公司未依约支付价款的,给甲公司造成的损害,管理人有权取回该机器设备
  • B.出卖人的管理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 C.即便乙公司未支付剩余20万元价款,管理人也不能主张取回机器设备,只能依法主张乙公司继续支付价款,以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D.破产受理后,所有权保留条款失效,机器设备交付时视为所有权转移,乙公司应支付剩余价款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出卖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应当按照原买卖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其他义务。买受人未依约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完毕其他义务,或者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给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管理人依法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75%以上或者第三人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除外。因上述原因未能取回标的物,出卖人管理人依法主张买受人继续支付价款、履行完毕其他义务,以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由于乙公司支付的价款达到了总价款的75%以上(80万元>75万元),不得主张取回,只能要求乙公司继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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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模拟试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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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关于利害关系人对自然人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时间,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 A.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的,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可直接申请宣告死亡
  • B.自战争结束之日起下落不明满4年,可申请宣告失踪
  • C.自失去音讯之日起下落不明满4年,可申请宣告失踪
  • D.必须先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后满2年仍未出现的,才宣告死亡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B: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下落不明满2年,可申请宣告失踪;选项C,自失去音讯之日起下落不明满2年,可申请宣告死亡;选项D: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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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机床一台,价格为300万元。同时,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一份内容为“丙公司愿为甲公司应付乙公司300万元机货款承担保证责任”的保函,并加盖了公司公章。之后,由于市场变化,甲、乙公司双方协商同意将机床价格变更为350万元,但未通知丙公司。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后,甲公司无力按期支付货款,乙公司遂要求丙公司代为清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丙公司出具保函是其单方行为,因此保证不成立
  • B.丙公司应在300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C.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
  • D.丙公司应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适用6个月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选项B,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主合同的变更,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选项C,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选项D,保证期间与保证的诉讼时效是不同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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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是(  )。
  • A.因重大误解而结婚的
  • B.未达法定婚龄的
  • C.因受欺诈而结婚的
  • D.因受胁迫而结婚的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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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代位权与债权人撤销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 A.两者均要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并到期
  • B.两者的诉讼当事人相同,债权人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
  • C.债权人代位权与债权人撤销权诉讼,均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D.两者均属于合同的保全制度
  • E.债权人撤销权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A:债权人代位权要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到期,但是债权人撤销权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选项B: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债务人为被告、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选项C: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和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均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债权人代位权的被告是次债务人,债权人撤销权的被告是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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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21年2月3日,甲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以60万元价格向乙公司购买一辆客车。双方约定,购车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甲支付50万元,余款在2023年2月3日前付清。并约定乙公司保留客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款项之前。2月10日,甲未经其妻同意,以自家婚后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住房作为抵押向丙银行(银行不知该住房为甲与其妻共有)贷款50万元,并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2月16日,甲将50万元贷款支付给乙公司后提回客车。甲请朋友丁负责跟车经营,双方约定:丁按年终纯收入的10%提成;经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甲承担。2021年6月,该车在营运途中与一货车相撞,车内乘客戊受重伤。客车因严重受损被送往已汽修厂修理,修理费3万元。经有关部门认定,货车驾驶员庚违章驾驶,应对该交通事故负全责。后甲以事故责任在货车一方为由拒付修理费。己汽修厂则拒绝交车。2022年12月,因甲贷款到期未还,丙银行请求对甲抵押的住房行使抵押权,遭甲妻反对。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1)选项A:合伙关系的典型特征即是合伙人要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案中,一切风险责任由甲承担表明甲丁之间不成立合伙关系(教材未涉及)。(2)选项B:房屋只登记在甲的名下,抵押已登记,丙银行可善意获得抵押权。(3)选项C:甲是运营业务的负责人,其与乘客戊之间成立运输合同关系。(4)选项D:甲乙之间成立客车买卖合同关系。(5)选项E: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房屋修缮等合同,甲己之间成立承揽合同关系。
[要求2]
答案解析:(1)丙银行对房屋归甲与其妻共有的事实不知情,且房屋只登记在甲的名下,丙银行构成“善意”,甲丙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抵押已经登记,丙银行可自完成抵押登记时起善意取得房屋抵押权。
[要求3]
答案解析:选项B:己先行合法占有客车,甲负有支付维修费用的义务应当履行而不履行,己可主张留置权。选项CDE:诉讼时效为3年,自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要求4]
答案解析:(1)选项D:承运人(甲)应当对运输过程中的旅客,包括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本题中,不存在除外情形,承运人甲应对旅客戊的伤亡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2)选项ABE:丁与甲之间成立个人用工关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提供劳务一方(丁)因劳务(运输旅客)造成损害时,接受劳务一方(甲)对他人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未交待丁是否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丁不承担侵权责任。(3)选项C:损害发生是货车司机庚的过错导致,甲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可向庚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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