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来源:《税法(Ⅰ)》模拟试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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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单选题]甲企业2023年1月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实木地板,甲企业提供的材料成本为20万元,乙企业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当月加工完毕后全部收回,已知乙企业同类实木地板的不含税售价为30万元。甲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领用一半用于继续生产高级实木地板,当月生产完成后全部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50万元,剩余的一半实木地板收回后直接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万元。已知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甲企业当月应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万元。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委托方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0×5%=1.5(万元);由于甲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的一半直接对外出售,且售价20万元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15万元(30×50%),则这部分实木地板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甲企业当月应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20+50)×5%-1.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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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某单位于2020年1月初购买了一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该车规定使用年限为10年,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的计税价格为180000元。2022年1月,该单位拆除固定装置将该车辆改为运输用途,并于1月10日办理了相关手续。该单位应纳车辆购置税( )元。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拆除固定装置并改为运输用途,免税条件消失,则应按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计税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计税价格征税。该单位应纳车辆购置税=180000×(1-2×10%)×10%=1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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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税法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选项E,税收法律主义的要求是双向的:一方面要求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另一方面,课税只能在法律的授权下进行,超越法律规定的课征是违法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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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甲公司2022年9月1日转让其位于市区的一栋办公大楼,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24000万元。2010年建造该办公楼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6000万元,发生建造成本8000万元。转让时经政府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价为16000万元,成新度折旧率为60%,允许扣除的有关税金及附加1356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地点为房地产所在地。纳税人应当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发生纳税义务后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要求2]
答案解析:甲公司办公楼的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16000×60%=9600(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转让存量房的扣除项目包括: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②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③评估费;④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资料中未提及评估费,故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6000+9600+1356=16956(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增值额=24000-16956=7044(万元)
增值率=7044÷16956×100%=41.54%<50%,税率为30%
转让办公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7044×30%=211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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