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应缴纳房产税的是( )。
选项A: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是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者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选项BCD:公园、人民团体(社区医疗服务中心)、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关于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AC:抵减前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选项DE: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1)
借:应收账款 678000
其他应收款 65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8 000
银行存款 6 540
(2)在B省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00 000【(31000000-20500000)÷(1+5%)×5%】
贷:银行存款 500 000
当地申报:
借:银行存款 31 0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30 500 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00 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8 142 500
累计折旧 2 357 500
贷:固定资产 20 500 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2 357 500
贷:资产处置损益 12 357 500
(3)
借:工程物资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0
贷:银行存款 226 000
借:在建工程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00
贷:银行存款 109000
(4)
借:管理费用 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 800
贷:银行存款 84 800
(5)
借:银行存款 20 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 300.88
主营业务成本 17 699.12
(6)
借:管理费用 33 900
贷:库存商品 3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 900
(7)
借:银行存款 339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 000
预收账款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9 000
销项税额=78000+39000=117000(元)。
进项税额=35000+4800=39800(元)。
进项税额转出=3900+2300.8=6200.88(元)。
简易征收应纳税额=500000-500000=0(元)。
注意:业务(2)中销售位于B省的办公楼,销售额要在B省缴纳增值税,所以在机构所在地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征50(万元)-已缴50(万元),对本期申报实际应纳税额的影响是零,而且会计分录也通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核算。
应纳税额=117000(销项税额)-39800(进项税额)+6200.88(进项税额转出)=83400.88(元)。
账务处理:
①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83400.88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3400.88
②下月缴纳(一般计税部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3400.88
贷:银行存款 834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