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加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
(1)将成本为600万元的产品80%对外销售,取得含税价款1000万元;另外20%的产品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
(2)购入生产原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税额51万元。
(3)购进一辆小汽车作为销售部门公用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上注明税额3.4万元。
(4)在某市购入3间房屋作为当地办事处工作用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为450万元。
(5)支付某广告公司广告设计费,取得该广告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为5万元。
(6)上月购进的用于直接销售的免税农产品(未纳入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因保管不善发生损失,已知产品的账面成本为1.15万元(含运费0.15万元,从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产品上月已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已知: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某市有国际运输资质的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经营情况如下:
(1)从事运输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费320万元、装卸费36万元。
(2)从事仓储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仓储收入110万元,装卸费18万元。
(3)从事国内运输服务,价税合计272.5万元;运输至香港、澳门,价税合计51.06万元。
(4)出租客货两用车,取得含税收入63.8万元。
(5)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普通发票注明金额3.09万元。
(6)进口货车自用,成交价160万元,境外运费12万元,保险费8万元。
(7)国内购进轿车自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80万元,增值税10.4万元;接受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6万元,增值税0.54万元。
(8)购买矿泉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8万元,增值税1.04万元,其中60%赠送给客户,40%用于职工福利。
已知:关税税率20%。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业务(1)的销项税额=320×9%+36×6%=30.96(万元)
业务(2)的销项税额=110×6%+18×6%=7.68(万元)
业务(3)的销项税额=272.5/1.09×9%=22.5(万元);运输至香港、澳门适用零税率,所以销项税额=0
业务(4)的销项税额=63.8/1.13×13%=7.34(万元)
业务(5)应缴纳的增值税=3.09/1.03×2%=0.06(万元)
6月的进项税额=39.64(万元)
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30.96+7.68+22.5+7.34+1.04×60%-39.64+0.06=29.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