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来源:《涉税服务实务》模拟试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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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单选题]鉴证人不可以通过( )的途径,获取涉税鉴证服务业务证据。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下列证据材料不得作为鉴证依据:(1)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2)以偷拍、偷录和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3)以利诱、欺诈、胁迫和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4)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5)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复制品;(6)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7)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8)不具备合法性、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选项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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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 )缴纳增值税。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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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某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家电实际收到含税销售收入60万元,其中收购的旧家电作价8万元;购进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3.9万元。已知该企业5月份留抵税额为1万元。则该商业企业2023年6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抵扣旧货的收购价格。该商业企业2023年6月应缴纳增值税=(60+8)÷(1+13%)×13%-3.9-1=2.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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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关于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说法,正确的有( )。
答案解析
答案:
A,B,E
答案解析:
选项AC:抵减前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选项DE: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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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某商贸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10日从外地某机械厂购进电扇一批,机械厂于当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交给商贸公司业务人员。2023年8月12日商贸公司业务人员在返程途中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自2020年1月起,商贸公司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商贸公司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要求2]
答案解析:商贸公司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要求3]
答案解析:商贸公司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要求4]
答案解析: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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