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该公司计算的土地增值税额不正确。
①要根据配比原则计算当期可扣除的项目金额;
②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计算扣除;
③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
④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⑤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扣除;
⑥出租部分缴纳的相关税金不得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⑦计入土地增值税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的收入。
正确计算如下:
可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3500×(1+3%)×70%=2523.5(万元)
可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1500×(1-5%)×70%=997.5(万元)
可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80×70%+(2523.5+997.5)×4%=196.84(万元)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9800-3500×70%)/(1+9%)×9%×(5%+3%+2%)=60.68(万元)
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523.5+997.5+196.84+60.68+(2523.5+997.5)×20%=4482.72(万元)
增值额=9800-(9800-3500×70%)/(1+9%)×9%-4482.72=47110.4(万元)
增值率=4710.4÷4482.72×100%=105.08%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4710.4×50%-4482.72×15%=1682.79(万元)
该公司已缴纳土地增值税1496.16万元,应补缴土地增值税=1682.79-1496.16=186.63(万元)。
该公司应做如下调账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186.63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186.63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186.63
贷:银行存款 186.63
出租写字楼占地面积=20000×30%=6000(平方米),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6000×4×4÷12=8000(元)=0.8(万元);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120×1‰=0.12(万元)。
(1)
借:应收账款 678000
其他应收款 65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8 000
银行存款 6 540
(2)在B省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00 000【(31000000-20500000)÷(1+5%)×5%】
贷:银行存款 500 000
当地申报:
借:银行存款 31 0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30 500 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00 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8 142 500
累计折旧 2 357 500
贷:固定资产 20 500 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2 357 500
贷:资产处置损益 12 357 500
(3)
借:工程物资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0
贷:银行存款 226 000
借:在建工程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00
贷:银行存款 109000
(4)
借:管理费用 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 800
贷:银行存款 84 800
(5)
借:银行存款 20 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 300.88
主营业务成本 17 699.12
(6)
借:管理费用 33 900
贷:库存商品 3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 900
(7)
借:银行存款 339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 000
预收账款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9 000
销项税额=78000+39000=117000(元)。
进项税额=35000+4800=39800(元)。
进项税额转出=3900+2300.8=6200.88(元)。
简易征收应纳税额=500000-500000=0(元)。
注意:业务(2)中销售位于B省的办公楼,销售额要在B省缴纳增值税,所以在机构所在地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征50(万元)-已缴50(万元),对本期申报实际应纳税额的影响是零,而且会计分录也通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核算。
应纳税额=117000(销项税额)-39800(进项税额)+6200.88(进项税额转出)=83400.88(元)。
账务处理:
①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83400.88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3400.88
②下月缴纳(一般计税部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3400.88
贷:银行存款 834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