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李某2020年9月购入某公司债券20000份,每份买入价10元,另支付相关税费5000元;12月将其中的60%售出,每份卖出价12元,另支付相关税费2500元。则李某售出公司债券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某公司有一栋办公楼,账面原值为4000万元,2018年5月对该办公楼进行改扩建,发生支出300万元在办公楼旁边新建一独立的玻璃暖房,支出500万元安装中央空调系统,同时拆除200万元的照明设施,再支付350万元安装智能照明和楼宇声控系统,该办公楼于2018年10月31日改建完毕并投入使用。已知:当地规定计算房产余值扣除比例为20%,2018年该公司的上述办公楼应缴纳房产税( )万元。
我国某上市公司为生产节能环保设备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帮其办理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会计师事务所得到该公司2022年的业务资料如下:
(1)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11700万元,发生的产品销售成本2114.25万元,发生的税金及附加386.14万元,发生的销售费用600万元、管理费用50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106.5万元)、财务费用400万元。取得营业外收入312万元、投资收益457万元。
(2)全年成本费用中包含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为3000万元,含向本企业安置的3名残疾人员支付的工资薪金10.5万元。
(3)全年成本费用中包含有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4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9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40万元。
(4)4月6日,为总经理配备一辆轿车并投入使用,支出52.8万元(该公司确定折旧年限4年,残值率5%)。会计师事务所发现此项业务尚未计提折旧。(未选择一次性扣除)
(5)9月12日,转让其代企业前三大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因股权分置改革原因形成的限售股,取得收入240万元。但因历史原因,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且不能准确计算该部分限售股的原值,故已全额计入投资收益。
(6)公司按规定可以利用2019年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015年以前(含2015年)每年均实现盈利,2016年至2021年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下所示:
年度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 -90 | -490 | 250 | -340 | 170 | 300 |
(7)公司设在海外甲国的营业机构,当年取得应纳税所得额折合人民币360万元,该国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7.5%,按规定已在该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国税法对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与我国税法规定一致。
(8)公司2022年已实际预缴企业所得税1957.25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①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450000+50000+95000×(1-20%)×70%=553200(元);
②全年减除费用=60000(元);
专项扣除=39600(元);
专项附加扣除=9000+24000+3600=36600(元);
扣除项合计=60000+39600+36600=136200(元);
③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53200-136200=417000(元);
④综合所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417000×25%-31920=723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