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来源:《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模拟试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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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民法典》规定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规则。下列关于撤销权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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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支付货款一周后乙交付货物。甲未在约定日期付款,却请求乙交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甲的请求,乙可行使的抗辩权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甲)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乙)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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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2022年9月,A、B、C、D协商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其中,A、B、D系辞职职工,C系一非上市民营企业,其拟定的合伙协议约定:企业的名称为“长达有限责任公司”。A以劳务出资,所占份额为40%;而B、D以实物出资,所占份额各为30%、20%,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C以货币出资,所占份额为10%,对企业债务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但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由A、D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经过纠正有关问题后,合伙企业得以成立。开业不久,D发现A、B的经营不符合自己的要求,随即提出退伙,D的退伙不会对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在该年11月下旬D撤资退伙的同时,合伙企业又接纳E入伙,此前,合伙协议没有入伙的规定,合伙协议中没有规定合伙期限。该年11月底,在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情况下,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甲就11月前发生的债务要求现在的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此,D认为其已退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入伙人E则认为自己对入伙前发生的债务也不承担任何责任。2023年6月,企业经营困难,经过全体决定,合伙企业解散。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的设立需要2个以上合伙人,选项A错误;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E错误。
[要求2]
答案解析:所有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B错误;合伙企业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过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选项D错误。
[要求3]
答案解析:D的退伙方式属于通知退伙,选项A错误;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选项B错误;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DE错误。
[要求4]
答案解析:除ABCD外,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还包括: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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