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选项B,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选项C,董事为公司清算义务人,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由董事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另选他人的除外。公司应当清算,但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者成立清算组后不清算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选项D,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选项E,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选项A:经济犯罪,但执行期满已超过5年。
选项B: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倒闭,但清算完结已逾3年。
选项C:因为股东会决策失误,使公司负有不能清偿的到期债务。
选项D:符合《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选项A、B:公司合并,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选项C、D: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选项A:修订前的《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投资有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作为唯一股东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可与其他股东共同投资其他公司。修订后的《公司法》已取消该限制。
选项B: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其成员为3人以上。
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并在公司章程上签名或者盖章。
选项D: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1名监事,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董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履行监事会职责,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有限责任公司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也可以不设监事。
选项E: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1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公司。
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以上。
选项B,审计委员会是公司按照章程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的由董事组成的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选项C,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选项D,上市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的,董事会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前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1)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
(3)披露财务会计报告;
(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