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并非完全不得转让。
选项B: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选项C:股份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转让期限内出质的,质权人不得在限制转让期限内行使质权。
选项D: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选项A: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从而取得股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选项B: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选项C: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项A、B:公司合并,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选项C、D: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选项A,增加注册资本属于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董事会无权决定。
选项B,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甲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方式募集的股份最多为5200万元。
选项C、D,合并各方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选项A: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
选项B: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选项C:公司应当清算,但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者成立清算组后不清算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情形解散的,作出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决定的部门或者公司登记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依申请)
选项D: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是董事会的职权,并不是股东会的职权。注意掌握公司不同组织机构的职权;所以选项B当选。
股东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6)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7)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8)对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而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9)修改公司章程;
(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