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事务执行及合伙管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合伙人可以分别执行合伙事务
  • B.合伙人一律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 C.受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负责人
  • D.合伙企业可以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 E.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提出异议时,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事务的执行
答案解析
答案: A,D,E
答案解析:(1)选项ADE: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2)选项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3)选项C:受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是合伙企业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而是一种基于委托而产生的代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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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二~四节 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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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对甲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作了一定限制。某日,甲超越权限代表合伙企业与乙公司签订1份房屋租赁合同,乙公司对甲超越权限并不知情。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该合同的效力应为(  )。
  • A.无效
  • B.有效
  • C.可撤销
  • D.效力待定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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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乙、丙3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营一年后,甲欲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之外的丁。合伙协议中没有关于份额转让的相关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关于甲之份额转让条件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甲转让其份额必须经乙和丙一致同意
  • B.乙、丙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 C.若甲欲将其份额转让给乙,则无须征得丙的同意
  • D.丁购得甲转让的份额之后,丁对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 E.甲将其份额转让给丁之后,甲对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即不再承担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1)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合伙协议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伙协议无约定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A正确);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选项B正确)。(2)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无须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选项C正确)。(4)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D错误)。(5)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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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有限责任
  • B.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需要执行公示制度
  • C.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建立的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
  • D.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既有普通合伙人又有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 E.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
答案解析
答案: B,C,E
答案解析:(1)选项A: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的分类是针对出资人责任(而非企业对自己债务的责任)。(2)选项B: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这一规定说明采取这种合伙组织形式需要执行公示制度。(3)选项D: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只是在“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中,其他合伙人仅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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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性质、法律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它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性质的合伙
  • B.某一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C.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D.某一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该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1)选项A: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性质的合伙企业;(2)选项BCD: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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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戚某欠个体工商户穆某10万元债务,穆某欠甲合伙企业5万元债务已到期。戚某的债务到期后一直未清偿。穆某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 A.代位行使戚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 B.自行接管戚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 C.主张以其债权抵销其对甲合伙企业的债务
  • D.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戚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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