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料一,编制甲公司2021年6月30日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的分会计录。
根据资料一,编制甲公司2021年6月30日长期股权投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会计分录。
根据资料一,编制甲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会计分录。
根据资料二,分别编制甲公司、乙公司2021年个别财务报表中与股份支付有关的会计分录。
根据资料二,编制甲公司2021年合并财务报表中与股份支付有关的抵销会计分录。
根据资料三,判断甲公司所持M公司债券应予以确认的金融资产类别,从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两方面说明理由。
根据资料三,编制与购入、持有及出售M公司债券相关的分录(此小问无需考虑所得税)。
2021年6月30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400×40%)160
贷:投资收益160
借:持有待售资产282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3000×3/4)2250
——损益调整(760×3/4)570
2021年12月31日(剩余股权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900-400)×10%]50
贷:投资收益50
损益调整为810万元(600+160+50),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810×25%=202.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20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202.5
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600×13×1/3)2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2600
乙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600×9×1/3)1800
贷:资本公积1800
本年确认的预计未来可税前扣除的金额=600×(17-4)×1/3=2600(万元),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600×25%=650(万元),应计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1800×25%=450(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650
贷:所得税费用450
资本公积200
甲公司2021年合并财务报表中与股份支付有关的抵销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2600
贷:长期股权投资2600
应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理由:购入M公司债券的年利率为6%,故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本金加利息;甲公司管理M公司债券的目标是在保证日常流动性需求的同时,维持固定的收益率,说明甲公司管理该债券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有出售的动机。
2020年7月1日:
借:其他债权投资——成本5000
贷:银行存款5000
2020年12月31日:
借:应收利息(5000×6%×6/12)150
贷:投资收益150
借: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5200-5000)200
贷:其他综合收益200
2021年1月1日:
借:银行存款5202
投资收益148
贷:其他债权投资——成本5000
——公允价值变动200
应收利息150
借:其他综合收益200
贷:投资收益200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属于所有者权益项目内部转变,选项A不当选;股东大会宣告分派股票股利只需做备查簿登记,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或负债,选项B不当选;股东大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减少未分配利润,增加应付股利,会导致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同时变动,选项C当选;接受控股股东的非现金资产捐赠,增加资产和所有者权益,不会导致负债发生变动,选项D不当选。
下列关于关联方的认定和披露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对企业实施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与该企业之间是关联方关系,但这些投资方之间并不能仅仅因为对同一家企业具有重大影响而视为存在关联方关系,选项B不当选;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关系,选项D不当选。
甲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无余额。甲公司2021年度与所得税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2020年12月购入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原价为6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15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法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规定一致。
(2)2021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20万元购入一项专利技术,企业根据各方面情况判断,无法合理预计其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期限,将其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假定税法规定此专利技术摊销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残值。2021年12月31日,该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90万元,甲公司对该项无形资产计提了减值。
(3)2021年甲公司因销售产品承诺免费的保修服务,未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或有事项原则处理。年末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为80万元,当年度未发生任何保修支出,按照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有关的费用在实际支付时抵扣。
(4)2021年8月4日,甲公司购入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取得成本为9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该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2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出售时一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其他资料: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答案中的金额以万元为单位)
应纳税所得额=2000+[600×2/10-(600-15)/10]-120/10+(120-90)+80=2159.5(万元)
应交所得税=2159.5×25%=539.88(万元)
事项(1)202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600-600/10×2=480(万元),计税基础=600-(600-15)/10=541.5(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41.5-480=61.5(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1.5×25%=15.38(万元)。
事项(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不计提摊销,所以2021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12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90万元,应计提减值准备30万元,计提减值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90万元,计税基础=120-120/10=108(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8-90=18(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8×25%=4.5(万元)。
事项(3)2021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80万元,计税基础为0,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80×25%=20(万元)。
事项(4)2021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020万元,计税基础为900万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020-900=12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20×25%=30(万元)。
综上:2021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15.38+4.5+20=39.88(万元),2021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30万元。
甲公司2021年所得税费用=539.88-39.88=50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539.88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539.88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39.88
贷:所得税费用39.88
借:其他综合收益3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