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民法典》合同编规定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规则。下列关于撤销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3年)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1)选项B:合同保全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的,该撤销权消灭。(2)选项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3)选项D:只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且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时(非善意取得)时,才能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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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一节 债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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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发现一只羊在自家的田里吃麦苗,便将此羊牵回家,并精心喂养,一周后,乙发现自家丢失的羊在甲家的羊圈里,便向甲索要羊。甲同意乙将羊牵回,但提出了一些请求,甲的下列请求中,能够获得法律支持的有( )。(2016年)答案解析
答案:
A,C,E
答案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无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如赡养被他人遗弃的老人、替未按时缴税的他人代缴代垫税款。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返还因无因管理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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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下列关于撤销权属性、行使期间及适用情形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6年)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选项A:撤销权属于债的保全,而非债的担保;(2)选项BC: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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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民法典》第538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第539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结合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对该条文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2011年)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选项AB: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法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2)选项C: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7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3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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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甲借款给乙,约定于2014年3月1日前还清本息,丙承担连带责任保证。2014年3月1日后,乙没有还款,甲也一直没有催乙还款。2017年4月1日,因乙一直未还款,甲遂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丙保证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7年)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为2014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1日,该笔债务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1)选项AD: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2)选项B: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3)选项C: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保证期间为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9月1日,截至2017年4月1日,已经过了保证期间,丙的保证责任消灭,有权拒绝向甲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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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因债务人无偿向第三人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途径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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