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
选项B: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根据该规定,选项B的承揽人如果履行了及时检验并通知的义务不构成违约,如果未及时检验并通知,则应承担迟延检验、通知的违约责任。
选项C: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选项D: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选项A:赠与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
选项C: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
选项D:赠与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选项A: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选项B: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既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
选项A,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选项B,借款合同,也称借贷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选项C,特种买卖合同主要有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凭样品买卖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以特定样品作为确定买卖合同标的物质量的标准)、试用买卖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于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先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试 用,并以买受人在约定的试用期限内对标的物的认可作为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
选项D: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 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是一种以融物代替融资、融物与融资相结合的信用形式。
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以300万元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为少交税款,双方约定在书面房屋买卖合同中,交易价款写250万元。合同签订1周后,双方即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因房款支付数额,双方发生纠纷。下列关于本案房屋买卖合同属性、效力及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