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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组合题]2018 年 1 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根据乙公司的选择,向丙公司购买了 1 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公司使用。设备保修期过后,该设备不能正常运行,且在某次事故中造成员工李某受伤。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维修义务,承担设备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对李某所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表示拒绝,乙公司遂以此为由拒绝支付租金。已知:对于租赁物维修义务,以及租赁物不符合约定及其造成第三人损害的责任承担,融资租赁合同未作特别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1)甲公司是否应履行维修义务?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2]

(2)甲公司是否应承担设备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3]

(3)甲公司是否应对李某所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甲公司不应履行维修义务。根据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承担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要求2]
答案解析:甲公司不应承担设备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1.5 分)
[要求3]
答案解析:甲公司不应对李某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应由承租人赔偿损失,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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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19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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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广州的甲公司与深圳的乙公司在北京协商订立一份书面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成立地点在上海,但实际情况是,甲公司在广州签字盖章后将合同邮寄到深圳给乙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的成立地点是(  )。
  • A.北京
  • B.广州
  • C.深圳
  • D.上海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地点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成立地点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应当认定约定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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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政府采购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可以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0%
  • B.小额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不必将合同副本报有关部门备案
  • C.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在媒体上公告
  • D.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选项A不当选;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选项B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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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判断题]某国有企业拟与张某、李某设立一家合伙企业,该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  )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队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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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判断题]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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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本题知识点已按最新教材改编)2016 年,甲、乙公司与张某在 A 市共同出资设立丙卫浴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丙公司),注册资本为 1 000 万元。甲公司、乙公 司、张某的出资比例为 5∶4∶1。丙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及股东会议事规则未作特别规定。股东会未授权董事会行使属于股东会的职权。2018 年,丙公司发生如下事项:

(1)5 月,张某申请丙公司为其个人住房贷款提供担保。为此丙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甲公司、乙公司参加该事项的表决,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不同意,股东会遂通过为张某个人住房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

(2)下半年,产品销售额持续下降,丙公司调查发现:非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董事田某于 2017 年与朋友共同出资设立丁卫浴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丁公司),并负责丁公司的生产经营;由于丁公司的卫浴产品在款式、功能等方面与丙公司产品相差无几,致使丙公司产品销售额下降,丙公司董事会遂作出决议:①将田某从丁公司所得的收入收归丙公司所有;②撤销田某公司董事职务。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丙公司股东会通过为张某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接受担保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作出特别规定,按照出资比例确定股东表决权。接受担保的张某未参加表决,出席会议的甲公司、乙公司所持表决权的 5/9(> 1/2)通过。
[要求2]
答案解析:决议①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2)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要求3]
答案解析:丙公司董事会的决议②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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