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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单选题]王某向张某购买一台电脑,与张某约定一个月后由李某支付电脑价款。一个月后,李某未支付电脑价款。下列关于张某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请求王某或李某承担
  • B.请求李某承担
  • C.请求王某承担
  • D.请求王某和李某共同承担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在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中,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选项 C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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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19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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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本题知识点已按最新教材改编)下列各项中,属于《民法典》合同编调整范围的是(  )。
  • A.陈某与张某签订的收养协议
  • B.赵某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 C.王某与钱某签订的子女监护权协议
  • D.甲公司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知识点已按最新教材改编)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民法典》合同编规定。选项A、C不当选;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元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依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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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赵某、钱某、孙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个人欠李某 50 万元,无力偿还。李某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是(  )。
  • A.自行接管赵某在甲企业的财产份额
  • B.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C.留置甲企业委托李某修理的一辆汽车
  • D.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的权利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也可以用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选项 B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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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 A.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 B.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 C.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D.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同意转让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普通合伙人自行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时,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的—致同意。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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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判断题]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法院宣告其无效时起失去法律约束力。(  )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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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本题知识点已按最新教材改编)2016 年,甲、乙公司与张某在 A 市共同出资设立丙卫浴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丙公司),注册资本为 1 000 万元。甲公司、乙公 司、张某的出资比例为 5∶4∶1。丙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及股东会议事规则未作特别规定。股东会未授权董事会行使属于股东会的职权。2018 年,丙公司发生如下事项:

(1)5 月,张某申请丙公司为其个人住房贷款提供担保。为此丙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甲公司、乙公司参加该事项的表决,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不同意,股东会遂通过为张某个人住房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

(2)下半年,产品销售额持续下降,丙公司调查发现:非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董事田某于 2017 年与朋友共同出资设立丁卫浴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丁公司),并负责丁公司的生产经营;由于丁公司的卫浴产品在款式、功能等方面与丙公司产品相差无几,致使丙公司产品销售额下降,丙公司董事会遂作出决议:①将田某从丁公司所得的收入收归丙公司所有;②撤销田某公司董事职务。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丙公司股东会通过为张某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接受担保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作出特别规定,按照出资比例确定股东表决权。接受担保的张某未参加表决,出席会议的甲公司、乙公司所持表决权的 5/9(> 1/2)通过。
[要求2]
答案解析:决议①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2)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要求3]
答案解析:丙公司董事会的决议②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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