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李某以违法犯罪所得的 20 万元出资并取得公司股权。对李某犯罪行为处罚时,就其股权处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补偿受害人损失
  • B.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20 万元
  • C.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李某的股权
  • D.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其他股东对 20 万元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这就是说,为维持公司资本,可采取将出资财产所形成的股权通过折价补偿受害人的损失,但不能直接将出资的财产从公司抽出。选项 C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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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19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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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因债权人胡某下落不明,债务人陈某难以履行债务,遂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后该标的物意外灭失,该标的物意外灭失风险的承担人是(  )。
  • A.胡某
  • B.胡某与陈某
  • C.陈某
  • D.提存机关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选项 A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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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协议收购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收购协议达成后,收购人必须公告该收购协议
  • B.收购协议达成后,收购人必须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
  • C.协议收购是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的收购
  • D.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30%股份的,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收购协议达成后,收购人必须在 3 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选项 A、B 不当选;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在证券交易所之外,通过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受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而进行的收购,选项 C 不当选。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转而进行要约收购。但是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如果收购人依照上述规定触发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应当能够遵守前述有关要约收购的规定。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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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广州的甲公司与深圳的乙公司在北京协商订立一份书面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成立地点在上海,但实际情况是,甲公司在广州签字盖章后将合同邮寄到深圳给乙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的成立地点是(  )。
  • A.北京
  • B.广州
  • C.深圳
  • D.上海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地点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成立地点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应当认定约定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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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赵某、钱某、孙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个人欠李某 50 万元,无力偿还。李某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是(  )。
  • A.自行接管赵某在甲企业的财产份额
  • B.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C.留置甲企业委托李某修理的一辆汽车
  • D.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的权利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也可以用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选项 B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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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 (  )。
  • A.2 年
  • B.10 年
  • C.3 年
  • D.20 年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按照期间的长度,可将诉讼时效期间分为3 年的普通时效期间和20 年的长期时效期间。选项 C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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