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1)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实际上是政府退回企业事先垫付的进项税,不属于政府补助;事项(4)中收到的80万元是甲公司商品对价的一部分,应当适用收入准则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甲公司2021年因政府补助影响其他收益的金额=事项(2)+事项(3)=50+1500/50×4/12=60(万元)。
相关分录如下:
事项(2)
借:银行存款50
贷:其他收益50
事项(3)
收到政府补助资金:
借:银行存款1500
贷:递延收益1500
2021年9月至12月每月月末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1500/50/12)2.5
贷:其他收益2.5
【知识链接】
奇兵制胜2 第64页
关于政府补助的处理方法
在净额法下,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前期间的费用或损失的,应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
在净额法下,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前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应冲减相关费用或损失。
2021年3月10日,甲公司收到5000万元财政拨款,用于购买环保设备一台;政府规定若有结余,留归甲公司自行支配。2021年5月10日,甲公司购入环保设备,以银行存款支付实际成本4880万元,同日采用出包方式委托乙公司开始安装。2021年6月30日,甲公司按合理估计的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向乙公司支付安装费40万元,2021年9月30日安装完毕,工程完工后,甲公司收到有关工程结算单据,实际安装费用为120万元,甲公司补付安装费80万元。同日环保设备交付使用,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甲公司采用总额法核算政府补助。假定该设备用于污染物排放测试,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
借:银行存款5 000
贷:递延收益5 000
借:在建工程4 880
贷:银行存款4 880
借:在建工程40
贷:银行存款40
借:在建工程80(120-40)
贷:银行存款80
借:固定资产5 000(4880+40+80)
贷:在建工程5 000
(假定该设备用于污染物排放测试,折旧费用计入制造费用)
2021年计提的折旧额=(5 000-20)/10×3/12=124.5(万元)
借:制造费用124.5
贷:累计折旧124.5
2022年应计提的折旧额=(5 000-20)/10=498(万元)
借:制造费用498
贷:累计折旧498
2021年分摊递延收益=5 000/10×3/12=125(万元)
借:递延收益125
贷:其他收益125
2022年分摊递延收益=5 000/10=500(万元)
借:递延收益500
贷:其他收益500
企业取得针对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部分,分别进行处理,选项A正确,选项C和D错误;难以区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选项B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