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属于过度推介导致的不利影响,不当选;选项C、D属于外在压力导致的不利影响,均不当选。
选项A,属于自身利益导致不利影响的情形,不当选;选项D,属于密切关系导致不利影响的情形,不当选。
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上市公司甲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审计项目组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会计师事务所与甲公司约定,如果注册会计师发表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收费要在原本的基础上增加20%。
(2)A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的某些财务信息存在严重虚假的陈述,但为了保持与甲公司良好的业务关系,A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未在审计报告中提及该部分信息。
(3)甲公司为庆祝成立30周年,购买了大量商品准备赠与员工,因适逢审计项目组在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甲公司选取了一部分赠与了注册会计师。
(4)A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获知甲公司拟收购乙公司,因其表弟乙公司工作,随即将该消息告知了其表弟。
(5)在所审计期间,被审计单位正在接受监管机构的调查,注册会计师应监管机构的要求告知了自己获知的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行为。
要求: 针对上述(1)至(5)项,逐项指出是否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职业道德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1)违反。除法律法规允许外,注册会计师不得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鉴证服务。
(2)违反。注册会计师不得与含有严重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发生牵连,否则会对诚信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3)违反。如果客户向注册会计师赠送礼品,将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4)违反。注册会计师未经客户授权或法律法规允许,不得向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披露其获知的涉密信息,否则违反保密原则。
(5)不违反。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可以在向有关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时披露涉密信息,此时不违反保密原则。
甲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招投标程序接受委托,负责审计A上市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在招投标阶段和审计过程中,甲会计师事务所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有关的事项:
(1)应邀投标时,甲会计师事务所在其投标书中说明,在承接业务前需要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
(2)双方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约定,审计费用按照最终审定营业收入的1%确定。
(3)A公司将其供货商的年报审计业务介绍给甲会计师事务所,甲会计师事务所为此支付2000元佣金。
(4)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与甲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与甲公司约定的审计收费显著低于同行业的一般水平。
(5)审计期间,恰逢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质量检查,被审计单位要求注册会计师履行保密义务,但项目组仍然接受了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相关询问并提供了工作底稿。
要求: 针对上述(1)至(5)项,分别指出甲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
(1)不违反。当应邀投标时,事务所在投标书中说明,在承接业务前需要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以了解是否存在不应接受委托的理由。
(2)违反。会计师事务所在确定收费时应当主要考虑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和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除法律法规允许外,注册会计师不得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鉴证服务,收费与否或收费多少不得以鉴证工作结果或实现特定目的为条件。
(3)违反。注册会计师为获得客户支付业务介绍费,将因自身利益对客观公正、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原则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4)违反。在承接业务时,如果收费报价过低,可能导致难以按照执业准则和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要求执行业务,从而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5)不违反。在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时,注册会计师可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