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还应当询问关联方的名称和特征,包括关联方自上期以来发生的变化;甲公司在本期是否与关联方发生交易,如发生,交易的类型、定价政策和目的。
(2)不恰当。项目组成员应当将识别出的、超出甲公司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导致的风险确定为特别风险。
(3)不恰当。在重大合同期限届满前修改关键合同条款属于交易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迹象,表明该项交易可能属于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进而导致特别风险。
(4)恰当。
(5)不恰当。项目组成员应当立即将相关信息向项目组其他成员通报。
尽管未能对期初存货实施监盘,但是,只要注册会计师通过适当的审计程序,获取了有关期初余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就能够确认期初余额。因此,不应直接视为审计范围受到限制,选项A当选。注册会计师可能通过复核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底稿获取有关期初余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这种复核是否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受前任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的影响,选项B不当选。下列一项或多项审计程序可以为存货期初余额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1)监盘当前的存货数量并调节至期初存货数量,选项C不当选;(2)对期初存货项目的计价实施审计程序;(3)对毛利和存货截止实施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一般无须对期初余额发表审计意见,选项D不当选。
编制甲公司的审计计划时,A注册会计师注意到以下情况,其中可能表明甲公司在财务方面存在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是( )。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担任多家被审计单位2021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质量管理复核人,遇到下列事项:
(1)在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审计项目组直接将识别出的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会计估计事项确定为特别风险。
(2)与治理层或管理层进行沟通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形成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结果的依据,考虑是否需要沟通与会计估计相关的事项。
(3)在得出某项会计估计是否合理的结论时,审计项目组对存在管理层偏向迹象的项目确定为错报。
(4)审计项目组将识别出的、超出被审计单位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未经评估直接将其确定为特别风险。
(5)审计项目组在检查被审计单位2021年大额采购交易合同时发现,2021年6月该企业以超出本公司同期同类原材料30%的价格签订采购合同,并提前半年预付货款。项目组检查了该批原材料的验收报告和卖方发票,认为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6)针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均属于公平交易的认定,审计项目组检查了被审计单位同类交易的价格,并与市场公平交易价格进行了比较,认为该项披露不存在重大错报。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不恰当。审计项目组应当根据职业判断确定识别出的具有高度估计不确定性的会计估计是否会导致特别风险。
(2)恰当。
(3)不恰当。管理层偏向的迹象可能影响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的评估,但不能就此确定其存在错报。
(4)恰当。
(5)不恰当。审计项目组识别出被审计单位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交易,应当向管理层询问这些交易的性质以及是否涉及关联方,并做进一步追查。
(6)不恰当。除了获取交易价格属于公平交易价格的证据外,还应当就交易的条款和条件是否与独立各方之间通常的交易条款和条件是否相同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