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组成员还应当了复核以前期间会计估计的结果或管理层对以前期间会计估计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确定是否需要专门技能或知识。
2.情况(2)不恰当。在情况没有发生变化或没有出现新的信息时,对会计估计或估计方法作出改变是武断的。考虑会计估计或其估计方法自上期以来发生的变化是非常重要的。
情况(3)不恰当。管理层的点估计落入注册会计师的区间估计范围内,表明管理层的点估计得到审计证据的支持,不构成错报。
情况(4)不恰当。对具有特别风险的会计估计,即使已按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进行了披露,注册会计师仍可能根据所涉及的情况和事实认为对估计不确定性的披露不充分。
情况(5)恰当。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担任多家被审计单位2021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质量管理复核人,遇到下列事项:
(1)在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审计项目组直接将识别出的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会计估计事项确定为特别风险。
(2)与治理层或管理层进行沟通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形成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结果的依据,考虑是否需要沟通与会计估计相关的事项。
(3)在得出某项会计估计是否合理的结论时,审计项目组对存在管理层偏向迹象的项目确定为错报。
(4)审计项目组将识别出的、超出被审计单位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未经评估直接将其确定为特别风险。
(5)审计项目组在检查被审计单位2021年大额采购交易合同时发现,2021年6月该企业以超出本公司同期同类原材料30%的价格签订采购合同,并提前半年预付货款。项目组检查了该批原材料的验收报告和卖方发票,认为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6)针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均属于公平交易的认定,审计项目组检查了被审计单位同类交易的价格,并与市场公平交易价格进行了比较,认为该项披露不存在重大错报。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不恰当。审计项目组应当根据职业判断确定识别出的具有高度估计不确定性的会计估计是否会导致特别风险。
(2)恰当。
(3)不恰当。管理层偏向的迹象可能影响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的评估,但不能就此确定其存在错报。
(4)恰当。
(5)不恰当。审计项目组识别出被审计单位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交易,应当向管理层询问这些交易的性质以及是否涉及关联方,并做进一步追查。
(6)不恰当。除了获取交易价格属于公平交易价格的证据外,还应当就交易的条款和条件是否与独立各方之间通常的交易条款和条件是否相同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